壹、提前退休工資標準:
1.距法定退休不滿5年或工作30年以上的職工,經與企業協商,可執行內部退休政策。退休期間,企業按月支付生活費和社會保險費。
2.生活費標準根據企業支付能力由企業與離退休人員協商確定,但不得低於當地下崗職工第壹年生活費標準,即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120%。
3.當然,每個企業都有自己的固定工資,具體的內部退休工資完全由企業決定。退休,全稱是“內退”或“內退內支”或“離職後退休”。“嚴格來說,這不算真正的退休手續,只是單位內部類似的退休待遇辦法。退休的可以不在單位工作,但每月可以從單位領取壹定數額的內部退休費。但是這些人的社會保險並沒有終止,只是單位繼續在社保中心繳納,直到他們達到退休年齡。
第二,事業單位退休的人能拿到績效工資嗎?
1.法律並不強制要求員工在退休期間繳納住房公積金。
2、國有企業職工辭職休養(簡稱“退休”)是企業處理與職工勞動關系的壹種形式,屬於企業行為。
3.符合《國有企業富余職工安置條例》(國務院令第111號)規定的職工,在辦理正式退休手續前,由勞動關系所在企業確定住房公積金時,視具體情況予以考慮;辦理正式退休手續後,按照退休人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企業富余職工安置辦法》第九條距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職工,經本人申請,企業領導批準,可以離職休養。員工離職休息期間,企業將支付其生活費。已實行退休費統籌的地方,企業和退休職工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在退休期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應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職工從工作崗位退休期間,視同工齡,與以前的工齡合並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