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高度重視電視健康節目的規範管理。電視健康節目是電視宣傳的合理組成部分。通過專家權威解答,向公眾傳播疾病預防、控制、治療、保健等健康知識和科學常識,有助於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信息需求,提高健康防病意識。是電視媒體履行社會責任的表現。規範電視健康節目制作播出,加強內容和形式審查,對於普及健康知識,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增強電視媒體社會公信力具有重要意義。各級電視臺要堅持媒體職能和社會責任,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切實加強健康節目制作播出各環節的規範管理,不斷提高健康節目的內容質量。
第二,加強對健康項目的審查。電視健康節目只能由電視臺策劃制作,不能由社會公司制作。任何在專家資源、節目資金、制作能力等方面不具備條件的電視臺,都不得盲目跟風制作健康類節目。鼓勵衛星綜合頻道制作的優秀健康節目在地面頻道播出。
健康類節目應當為廣大觀眾提供真實、科學、實用、權威的信息,不得誇大、虛假宣傳,誤導觀眾。要執行以下操作:
(壹)主持人必須取得播音員、主持人資格,並依法持有相關證件。在主持中,要有效控制節目進度,引導嘉賓圍繞主題介紹相關知識。演員和社會名人不允許主持健康節目。
(2)聘請醫學、保健、營養等方面的專家作為嘉賓的,嘉賓必須具有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專業技術職稱和資格,並在節目中給予如實提示。
(三)觀眾咨詢熱線的開通應基於本臺或本頻道的申請,只能在節目結束時進行提示。程序中不應出現電話號碼或其他聯系信息。
三、嚴禁以健康節目形式發布廣告。健康計劃應側重於介紹疾病預防、控制、治療和保健等科學知識。嚴禁下列變相廣告行為:
(壹)直接或者間接宣傳藥品、保健品、食品、醫療器械或者醫療機構等產品或者服務。
(二)直接或者間接宣傳上述產品或者服務的治療效果,或者通過宣傳產品中某些成分的功能來明示或者暗示治療效果。
(三)明示或者暗示治愈率、有效率、保健效果等表明療效的內容。
(四)以醫生、專家、現場觀眾、患者、公眾人物或者科研機構、學術機構、醫療機構作為產品或者服務的證明。
(5)節目中途?欄目熱線?以其他形式,公示或者提示聯系電話、聯系方式、地址等信息。
(六)其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
凡含有上述內容的健康節目或其他變相廣告行為,均應認定為商業廣告,嚴格按照《廣播電視廣告管理辦法》等廣告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四、建立健康類節目備案管理制度,衛星綜合頻道播出健康類節目,要提前20個工作日,將制作主體、節目內容、播出時間、播出時間、主持人資格、嘉賓資格、熱線電話資格以及節目相關廣告安排等內容,報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備案後方可播出(備案表見附件)。各省級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要認真核實轄區內衛星綜合頻道健康類節目備案情況,同意備案後在10個工作日內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傳媒司備案。備案內容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應當責成其立即整改並重新備案。如果備案的健康節目發生變化,需要重新辦理備案手續。未經備案的健康類節目不得播出。地面頻道的健康節目也應嚴格監管和管理。
動詞 (verb的縮寫)嚴查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各省級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監管,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做好轄區內健康節目的備案核查、日常監管和違規查處工作。如有違規行為,要責令其立即停止違規行為,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誡勉談話和通報批評,直至暫停其播出健康節目或商業廣告,並向社會公開曝光。
這個《通知》從明年1開始正式實施。各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接到本通知後,應立即轉發轄區內相關單位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