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協會名稱:內蒙古奶業協會。它的英文名稱是內蒙古奶業協會,縮寫為DAIM。
第二條內蒙古奶業協會是由全區奶牛養殖和乳制品加工行業以及為其服務的相關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行業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
第三條本協會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制定的相關政策,遵守社會公德,協助政府進行行業自律,在行業內發揮協調、服務和維權作用,維護會員和行業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區奶業全面發展,為繁榮自治區經濟貢獻力量。
第四條自治區農牧廳是協會的主管部門並給予業務指導,自治區民政廳是協會的社會登記管理機關並接受其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會的會址和辦公地點設在內蒙古自治區農業產業化辦公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北苑街農資大樓。
第二章經營範圍
第六條本協會的業務範圍是:
(壹)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關於發展畜牧業和奶業的方針政策;
(二)組織成員單位之間的技術合作和經濟合作;
(三)反映生產者的意願和要求,維護行業合法權益,協助政府部門規範行業自律行為,促進企業公平競爭;
(四)組織乳品市場調查研究,掌握市場動態,收集和傳遞信息,為提高本行業企業經濟效益提供信息服務;
(五)組織和推動成員單位之間的聯系,推進奶業產業化進程和集團化經營,促進奶業經濟體制和經濟增長方式的兩次轉變;
(六)開展技術咨詢,組織技術培訓和科學普及,提高從業人員的科技素質;
(七)配合業務主管部門組織全區奶牛聯合育種和黃牛改良工作;
(八)組織奶業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的研究開發和新技術的推廣,促進奶業科技進步;
(九)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對奶制品質量進行監督;
(十)參與組織、制定和修訂行業管理的標準和規範,參與制定行業發展規劃,並推動其實施;
(十壹)開展與國內外奶業的科技交流和經濟技術合作;
(十二)建立良好的協會刊物;
(十三)完成政府部門委托和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三章成員
第七條本會分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凡從事奶牛養殖和乳品加工及為乳品行業服務的相關企事業單位(含科研機構、高校)及個體戶、合資企業、外資企業、相關業務管理部門均可申請加入協會,成為團體會員或個人會員。
對本行業發展有重大貢獻的專家、教授、學者、工程技術人員、企業管理人員(包括外籍學者、退休人員)可被聘為協會名譽職務或特邀理事。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壹)支持章程;
(二)自願申請;
(3)在奶牛養殖、乳制品加工行業及服務於乳制品行業的相關行業生產和課題研究領域具有壹定影響力。
第九條入會程序為:
(壹)提交會員申請;
(二)理事會討論通過;
(3)理事會授權協會辦事處簽發會員證。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選舉權、被選舉權和投票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各項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的工作有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5)自願加入和退出自由。
第十壹條會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壹)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繳費辦法另行確定);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本單位生產、經營和產品開發的統計資料和信息。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並交回會員卡;會員壹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視為自動退出。
第十三條會員違反本章程,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和罷免
第十四條本協會的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壹)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董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才能召開,其決議必須有半數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表決才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大會每四年召開壹次。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延期換屆的,由理事會表決,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核,並經協會登記管理機關批準。但任期延長不得超過壹年。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壹)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情況;
(五)決定吸收或罷免委員;
(六)決定設立辦事處、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
(七)決定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任免;
(八)領導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董事會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召開,其決議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壹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以通訊方式召開。
第二十壹條本集團設立常務理事會。常設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