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開展標準的制定和發布工作。
壹是制定發布了446項標準,初步建立了中醫臨床標準體系。學會先後制修訂了《中醫常見病診療指南》、《中醫臨床技術操作規程》、《中醫術語》等壹系列中醫標準,發布了《內、外科、婦科、兒科常見病診療指南》、《中醫糖尿病防治指南》等446項標準,審議通過了《中醫四診操作規程》等60項標準。正在制定《中醫臨床科室技術操作規範》等98項標準,初步建立了《臨床診療技術規範》、《醫療保健技術規範》、《護理操作技術規範》3項標準體系。
二是建立了廣泛而權威的標準起草團隊。以最近發布的《常見病診療指南》系列為例。參與制定的專家均為該領域的國家級專家,覆蓋北京、廣西等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70家三甲醫院、高校和中醫藥科研院所,涵蓋229個病種。
三是制定規範的工作程序。根據國家標準制定程序,結合中醫藥標準化工作實踐,該所制定了申報、立項、起草、征求意見、修訂、論證、評審、上報、終審、出版、推廣、實施等步驟。同時聘請專家全程指導監督。
四是采用了該領域國際科學先進的標準研究和制定方法。
全面推進標準的宣傳、推廣和實施。
目前,該學會制定的標準已通過報刊、科普、培訓和“全國中醫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中醫藥行業標準化網絡服務平臺”在國內外推廣、普及和應用。
完善中醫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
制定了《全國中醫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章程》和《全國中醫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規則》,成立了全國中醫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中醫研究院作為秘書處承擔單位,建立了標準化網絡服務平臺和標準化專家庫。目前,專家總數達到90人,舉辦了標準化培訓班和經驗交流會,為中醫藥標準化工作提供了制度、機構、人才隊伍和網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