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門診報銷比例:如果是在職職工,在醫院門急診就診後,只能報銷2000元以上的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為50%。70周歲以下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費用可報銷,報銷比例為70%。70歲以上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費用80%可報銷。
壹、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主要包括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發生的下列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報銷範圍的費用:住院醫療費用;急診觀察和住院治療前7天內的醫療費用;城鎮居民門診特殊病種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
二是城鎮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根據參保人員類別確定。
1,學生,孩子。
壹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654.38+0.8萬元以下的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壹級醫院沒有起付標準,報銷比例65%。
2.70歲以上的老年人。
壹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654.38+萬元以下的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壹級醫院沒有起付標準,報銷比例65%。
3.其他城市居民。
壹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654.38+萬元以下的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壹級醫院沒有起付標準,報銷比例60%。
城鎮居民在壹個結算年度內住院兩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起,不再收取起付標準費用。轉院或住院兩次以上的,按照轉院或再次住院的規定補足起付標準的差額。
法律依據:《醫療保障法公開征求意見公告》第十六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五)身體素質、保健消費、健康檢查;
(六)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費用。當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重大影響時,經法定程序可以臨時調整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不予支付範圍。第十七條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規定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