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實驗室-壹級生物安全等級[1]
這種實驗室適合那些已經確定不會立即對成年人造成任何疾病或者對實驗室人員和實驗室人員造成最小危險的人(美國CDC,1997)。這種實驗室可以處理多種常見病原體,如犬傳染性肝炎、非傳染性大腸桿菌,培養非傳染性細菌和組織。在這個水平上,防止問題的生物傷害所需的措施是最小的,手套和壹些面部保護。與其他種類的特殊實驗室不同,這類實驗室不壹定需要脫離公共交通,只需要開放實驗平臺,按照這類實驗室的微生物操作技術規範(GMT)即可。壹般來說,受汙染的材料被留在開放的(但單獨標記)廢物容器中。此外,這種類型的實驗後清潔程序在許多方面類似於我們在現代日常生活中對微生物的預防措施(例如,用抗菌肥皂洗手,用消毒劑清潔實驗室所有暴露的表面等。).實驗室環境中細胞和/或細菌使用的所有材料都必須用高壓滅菌器滅菌。實驗室人員必須由受過普通微生物學或相關科學訓練的科學家監督,並且必須事先接受實驗室操作程序的培訓。
基礎實驗室-二級生物安全級別
這類實驗室類似於生物安全等級1,但其病原體中等,對人和環境有潛在危險。這種實驗室可以處理很多種細菌,而且細菌對人類只造成輕微的疾病,或者在實驗室環境的氣溶膠中很難存活。適合它的病原體包括各種細菌和病毒,只對人類造成輕微的疾病,或在實驗室環境中難以與氣溶膠共存,如艱難梭菌、大部分衣原體、A;乙型不同於丙型肝炎、甲型流感、萊姆病、沙門氏菌、腮腺炎病毒、麻疹病毒、艾滋病毒、羊瘙癢病和抗藥性金黃色葡萄球菌,因為它不同於VRSA。BSL-2 BSL-1:
實驗人員和處理病原體的人員應該是受過專門訓練和高級培訓的科學家。
在實驗期間限制特定的人接觸。
采取極端預防措施防治汙染物;在生物安全櫃或其他物理遏制設備可以創建。
制造可能引起傳染病的氣熔膠或噴劑時,必須在二級生物安全櫃內進行。
防護實驗室-三級生物安全級別
該級別適用於臨床、診斷、教學、科研或藥品生產設施,這些設施專門處理本地或外來病原體,這些病原體可能通過吸入導致嚴重或潛在致命的疾病。這些病原體包括各種細菌、寄生蟲和病毒,可能導致人類嚴重的致命疾病,但目前有治療方法包括炭疽、結核、利什曼原蟲、鸚鵡熱衣原體、西尼羅河病毒、委內瑞拉馬腦炎病毒、東部馬腦炎病毒、SARS冠狀病毒、傷寒桿菌、貝氏立克次體、裂谷熱病毒、立克次體和黃熱病病毒。
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接受關於致病性和潛在致命性或致病性病原體的專門培訓,並且必須接受在該領域有經驗的合格科學家的監督。這被認為是壹個中性或溫暖的地帶。
所有涉及傳染性材料的操作都在生物安全櫃、專門設計的通風櫥中進行,或由配備有其他物理抑制裝置/穿著適當的個人防護服和設備的人員進行。該實驗室具有特殊的工程和設計特點。雖然上述設施被認為是必要的設施,但壹些現有設施可能並不都符合生物安全3級(例如,雙門進入區和密封貫穿件)的建議。在這種情況下,常規程序(如診斷程序、分類、藥物過敏試驗等。與病原體的鑒定和人類傳播有關)可在生物安全二級(P2)設施中進行,該設施提供實驗室內過濾後的廢氣排放到室外,實驗室的通風平衡提供定向氣流進入室內。工作進行中限制進入實驗室的人員,嚴格遵循標準微生物的推薦做法和特殊做法,並配備生物設施。然而,實施生物安全3級擬議修訂的決定只能由實驗室主任作出。
最高防護實驗室——四級生物安全研究水平
這壹級別需要應對危險的未知病原體,這些病原體可能會引起氣溶膠傳播的病原體或造成較高的個人風險,目前仍沒有針對這種病原體的已知疫苗或治療方法,如阿根廷出血熱和剛果出血熱、埃博拉病毒、馬爾堡病毒、拉薩熱、克裏米亞-剛果出血熱、天花以及其他各種出血性疾病。當處理這種生物危害病原體時,使用獨立供氧的正壓防護服是必要的和強制性的。生物實驗室的四個出入口將配備多個淋浴設備、真空室和紫外線燈室,以及其他旨在銷毀所有生物危害痕跡的安全預防措施。多重氣密鎖將被廣泛使用,並被電子保護,以防止兩扇門同時被打開。所有空氣和水服務都將經過與生物安全4級(或P4)實驗室類似的消毒程序,以消除意外泄漏的可能性。當壹種病原體被懷疑或可能產生耐藥性時,必須在BSL-4實驗室進行處理,直到有足夠的數據確認它必須繼續在本規範實驗室工作或移交給更低壹級的實驗室。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在處理極其危險的傳染病方面接受過專門和深入的培訓,並了解標準和特殊措施、抑制設備和設計特點。他們將由訓練有素的合格科學家監督,並在現場處理這些病原體,實驗室的進出將由實驗室主任嚴格控制。工廠是控制區內的單體建築或建築,與區域內的其他建築完全隔離。而且實驗室必須建立防止汙染的協議,經常使用負壓設備並編制或采用特定的設備操作手冊,這樣即使實驗室遭到破壞,通過氣溶膠傳播的病原體的爆發也會受到嚴重抑制,工作區域內的所有活動僅限於III級生物安全櫃或II級生物安全櫃,只有配備了生命支持系統和正壓通風的人員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