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航班攜帶物品的規定如下:
1.禁止旅客隨身攜帶但可作為行李托運的物品。
1,菜刀,水果刀,剪刀,剃須刀等生活用刀。
2、手術刀、屠夫、切肉刀等專業刀具。
3.文藝單位表演用的刀、矛、劍。
4.體育用品,如手杖、鐵頭登山杖和帶有加重釘或尖頭釘的棒球棒。
5、斧、鑿、錘、錐、扳手等工具。
6.其他可用於危及航空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尖銳鈍器。
7.超過可隨身攜帶的類別或總量限制的液態物品。
二、禁止旅客攜帶和托運禁止攜帶的物品。
1、槍支、軍用或警用裝備(包括主要部件)及其仿制品。
2.爆炸物,如彈藥、煙火劑、爆破器材及其仿制品。
3.管制刀具(匕首、三角刀、彈簧刀、跳刀等類似單刃、雙刃、三角尖刀)。
4.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機、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煙餅等。
5.腐蝕性物質,如鹽酸、硫酸、硝酸、液體蓄電池等。
6.有毒物質,如氰化物和劇毒農藥。
7.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
8.其他危害航空安全的物品,如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可能幹擾機上儀表正常工作的強磁化物質等。
三。在國際航班上攜帶液態物品
1,乘坐中國境內機場始發的國際和地區航班的旅客,攜帶的液態物品不得超過100毫升。容器容積超過100 ml,即使容器沒有裝滿液體,也不允許隨身攜帶,需要托運。裝有液體物品的容器應放在最大容積不超過1升(L)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可以重新密封。每位乘客壹次只允許攜帶壹個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要托運。裝有液體物品的透明塑料袋應單獨進行安全檢查。
2.在免稅店或候機樓內飛機上購買的商品,應放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內,不能自行拆封。乘客應保留購物憑證以備查驗。
3.陪伴嬰兒的旅客攜帶液態乳制品,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攜帶必要的液態藥品,經安全檢查確認後可適量攜帶。
四、運載液體貨物的國內航班
1,國內航班所有旅客禁止隨身攜帶液態物品,但可以寄遞,其包裝應符合民航運輸相關規定。
2.旅客應攜帶少量化妝品,以備自己出行。每件化妝品限帶壹件,容器容積不得超過100ml。它們應該放在不同的袋子裏,打開檢查。
3.需要在我國國內機場過境或停留的境外旅客,應將攜帶入境的免稅液態物品放在袋子完好密封的透明塑料袋中,並出示購物憑證,經安檢確認後方可攜帶。
4.帶嬰兒的乘客可以在購票時向航空公司提出申請,航空公司會在飛機上免費提供液態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會攜帶必要的液體藥品,經安全檢查確認後交由機組保管。
關於打火機和火柴的規定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局的規定,禁止旅客隨身攜帶打火機和火柴乘坐民航飛機。禁止托運各種打火機或火柴。
動詞 (verb的縮寫)攜帶鋰電池的相關規定
1,托運行李不允許帶鋰電池。
2.乘客可以攜帶消費電子設備(手表、計算器、相機、手機、筆記本電腦、攝像機等)。)含有鋰或鋰離子電池或供個人使用的電池。備用電池必須單獨保護以防短路,並且只能放在手提行李中攜帶。不允許任何人帶兩塊備用電池。
以上是飛行時的壹般規則。乘客在乘坐飛機時應提前了解,避免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