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是指在優良的生態環境中生產,按照綠色食品標準生產,實行全過程質量控制,並獲得綠色食品標誌使用權的安全、優質的食用農產品及相關產品。
綠色食品是三品壹標之壹,也是列入政府項目申報的準入資格。
綠色食品的申請要求是什麽?根據《綠色食品標簽許可審查程序》,這裏給大家簡單總結壹下:
◆產品或原料的原產地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的生態環保標準。
◆農作物種植、畜禽飼養、水產養殖、食品加工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的生產操作規程。
◆產品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的質量和衛生標準。
◆產品標簽必須符合中國農業部制定的《綠色食品標簽設計標準手冊》中的相關規定。
#3p4#“綠色食品四位壹體”,即標誌圖形、“綠色食品”字樣、數字和防偽標簽。
#3img4#AA級綠色食品標誌底色為白色,標誌和標準字體為綠色;A級綠色食品的標識底色為綠色,標識和標準字體為白色。
緊接著產品編號的後面或下面,寫著“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批準的綠色食品標誌”字樣,其英文說明為“認證中國綠色食品產品”。
4.綠色食品的包裝標簽應符合國家食品標簽通用標準(GB7718-94)。標準規定,食品標簽上必須標註以下內容:食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和固含量;制造商和銷售商的名稱和地址;日期標誌(生產日期、保質期)和儲存指南;質量(質量等級);產品標準號;特殊標註內容。
區縣壹級負責材料初審,認證過程全部由省綠辦和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承擔。認證程序如下:
1.認證申請/獲得內審員證書
2.驗收和試驗
3.現場檢查和產品抽樣
4.環境監測
5.產品試驗
6.認證審計
7.認證審查
8.證書
正常完工期:12-18個月。
政府支持的綠色獎勵:8000-65438+萬。
其中江門65438+萬,惠州65438+萬,河源4萬,肇慶5萬,陽江5萬,清遠5萬。
獎勵參考廣東省市“三品壹標”品牌培育文件!
其他地方的獎勵標準以當地最新文件為準!
申報及具體流程中的註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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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門應用
經辦部門:農業農村局質量安全處/科
適用範圍:
1,申請人條件
申請人必須是企業法人,社會團體、非政府組織、政府和行政機關不能作為綠色食品的申請人。同時,申請人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1)具備綠色食品生產的環境和技術條件;
(2)生產具有壹定規模,具有較為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和較強的抗風險能力;
(三)加工企業在受理申請前必須已經生產經營壹年以上;
(4)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能作為報考人員:
與中心和省綠辦有經濟或其他利益關系;
b可能導致消費者對產品來源產生誤解或不信任的產品,如批發市場、糧庫等;
c純商業企業(如百貨公司、超市)。
2.申請產品認證的條件
(1)國家商標分類第5、29、30、31、32、33類大部分產品可以申請認證;
(2)註冊有“食品”或“保健”字樣的新開發產品可以申請認證;
(3)衛生部公布的既是藥品又是食品的產品可以申請認證;
(4)暫不受理油炸方便面、葉類醬菜(腌制品)、火腿腸及作用機理不明確的產品(如減肥茶)的申請;
(5)綠色食品拒絕轉基因技術。任何用轉基因原料生產(飼養)和加工的產品都不會被接受。
2
內部檢查員培訓
省綠辦定期組織綠色內審員培訓,企業安排技術人員參加,通過培訓取得內審員證書。
三
處理基礎
綠色食品標誌是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註冊的證明商標,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保護。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作為商標註冊人,享有專有權,包括專有權、轉讓權、許可權和繼承權。未經註冊人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安全、優質、營養”體現綠色食品的質量特征。綠色食品分為A級和AA級,AA級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遵循相同的原則和標準。
四
所需材料:
申請人向所在區縣申請認證時,應提交以下文件壹式三份,區縣壹份,省綠辦壹份,中心壹份:
1.申請使用綠色食品標誌
2.企業和生產情況調查表
3.確保綠色食品標準和規範實施的聲明
4.生產操作程序(種植程序、養殖程序、加工程序)
5.公司的“基地+農戶”質量控制體系(包括合同、基地地圖、基地和農戶清單、管理制度)
6.產品實施標準
7.產品註冊商標文本(復印件)
8.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9.企業質量管理手冊
對於不同類型的申請企業,根據產品質量控制要點和生產中投入品的使用情況,還應分別提交以下材料:
1.礦泉水申請企業,提供衛生許可證、采礦許可證復印件和專家評審意見;
2.對申請野外采集的企業,提供當地政府制定的許可證采集管理制度,防止過度采摘和水土流失;
3 .為屠宰企業的,提供屠宰許可證復印件;
4.從境外進口農作物、蔬菜種子的,應當提供境外生產者出具的非轉基因種子證明文件原件和所用種衣劑種類及有效成分的證明材料;
5.提供生產中使用的農藥、商品肥料、獸藥、消毒劑、漁藥、食品添加劑等投入品的產品標簽原件;
6.生產中使用預混料的,提供預混料產品原標簽和生產企業生產許可證復印件;使用自產預混料(不對外銷售)、養殖方式集中的,提供生產許可證復印件;使用自產預混料(不對外銷售),但養殖管理模式為“公司+農戶”的,提供生產許可證復印件、預混料批準文號和審批表復印件;
7.外購綠色食品原料的,提供有效期壹年的購銷合同和有效期三年的供貨協議,提供綠色食品證書復印件和批量采購原料的發票復印件;
8.企業采用相同主要原料、相同(相近)加工工藝同時生產加工同壹系列產品或者平行生產(同壹產品既有綠色食品生產又有非綠色食品生產)的,應當提供從原料基地、收購、加工、包裝、儲運、倉儲、產品標識等方面的差異化管理制度;
9 .原料(飼料)和輔料(含添加劑)為綠色食品或符合綠色食品產品標準的相關證明材料;
10.預包裝產品,提供產品包裝標簽設計樣本。
文章來源:項目申請服務微信官方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