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菜市場買菜的68歲老太被攤主委屈,在調解過程中暈倒,不治身亡。
4月23日,楊高山夫人的小兒子去了北青——北京頭條記者講述了母親受委屈在菜市場偷烏龜的故事。高山說,2020年6月5438+2月1,他媽在紹興越城區東圃綜合市場水產攤買了壹條黑魚。第二天早上7點多,她媽還是來菜市場買菜,但是路過水產攤的時候,突然被女攤主拉住了。“對方說我媽前壹天從他們攤位偷了壹只烏龜。我媽媽說她沒有偷。攤主還說‘如果不是(妳偷的),可以拿壹千壹萬’。”
水產攤在市場辦公室對面。水產攤主查看監控後,仍認為偷龜者是楊太太,雙方相持不下。楊老太立即用老人的手機報警,但沒有撥出去。給家人打電話後,兒媳婦趕到現場,報了警。
高山說,警方到達現場後,查看了監控,發現水產攤上確實有烏龜被偷,但偷烏龜的人不是楊太太。“早上菜市場人很多,我媽受委屈的時候很激動。當時她說水產自己站著,說如果不是她偷的,壹千個壹萬個隨便拿,她說的都能兌現。但民警也在現場調解,水產攤主也是小本經營,建議攤主賠償我媽200元,並賠禮道歉。我媽覺得自己被公開指責偷甲魚。她家那麽多後代,人怎麽活?她出門可能會被人指指點點,要求攤主公開道歉,但攤主不同意。我在調解的時候,我媽突然暈倒了。”
楊老太暈倒後,立即被送往醫院搶救。高山說,他當時被送到了醫院。從醫院壹樓到三樓,醫生讓家屬簽字,說他隨時會有生命危險,人隨時可能死。“後來經過搶救,媽媽還是沒有自己的心跳和呼吸,靠儀器維持。入院第八天,我媽各項身體指標越來越差,最終治療無效死亡。”
老太太壹家起訴攤主夫婦和市場經理208萬余元,希望得到道歉。
事後,楊老太家人將水產攤主夫婦及市場管理方告上法庭,索賠208萬余元。
起訴書稱,被害人楊老太在東浦綜合市場購物時被水產攤主夫婦抓獲,稱其攤位前壹天丟了壹只烏龜,她認為是被害人偷的,並稱“如果不是(妳偷的),1000、10000就拿走了”。事主報警後,派出所民警通過查看監控確認烏龜不是事主偷的。但受害者受此刺激,暈倒在地。送到醫院後,診斷為蛛網膜下腔出血、腦疝形成、呼吸衰竭等。,最後治療無效死亡。
楊老太家屬作為原告,起訴水產攤點老板趙某某及其妻子、張某某及東浦綜合市場管理人紹興市場開發服務有限公司208萬余元,其中名譽損害撫慰金654.38+0萬元,精神撫慰金及醫療費、護理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30萬元。
原告認為,壹、二被告捏造事實,誣陷被害人在市場上當眾偷吃甲魚,致被害人蛛網膜下腔出血死亡,給被害人家庭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應予賠償;東浦綜合市場是第三被告擁有的市場。作為市場管理者,未能對事件的發生采取積極措施,導致事件的發生和擴大,應當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本案庭審時,水產攤主夫婦和市場經理均未出庭,只有代理律師出庭。水產攤主夫婦的代理律師對媒體表示,他已經在法庭上發表了意見,不便接受采訪。
對於原告的觀點,紹興市場開發服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確實有此事。老太太被誤會偷了烏龜,後來發現不是偷的。受害者主要是水產攤主與楊太太的糾紛。事發時,楊老太情緒十分激動。市場及時介入調解,並提供監控視頻。後來警察報警了。警察也有執法記錄儀。市場已經盡了自己的責任。“楊太太家的訴訟請求,應該由他們來承擔。開庭時,我們的代理律師也出庭說明了我們的意見。”
目前,原被告正在等待法院的判決。高山說,除了獲得民事賠償,他還希望得到水產攤主的公開道歉,落實水產攤主在母親出事前未能落實的道歉。
兒子:我媽當眾受委屈,偷了烏龜。她極度委屈,起訴討回公道。
楊太太的意外死亡對她的家庭是壹個巨大的打擊。在她去世後的幾個月裏,高山說起母親的經歷都會哭。高山說,母親暈倒後,家人想盡壹切辦法救她,可事實是沒有機會做最後的努力。“我媽暈倒時情況危急,顱內壓短時間上升。後來再也沒下來,瞳孔擴散後再也沒收縮過。”
高山說他媽媽是1953出生的。當時她爺爺家庭條件不錯,她媽媽身體也壹直不錯。她平時在家打理家務,幫忙接孫子。去世前,她沒有高血壓、冠心病、糖尿病等疾病,也從未因為情緒激動而暈倒。“我媽平時比較強勢,對我們三兄弟要求嚴格。我們從來沒有骯臟的手和腳。我們家有三個兄弟,我是老三,我和二哥是雙胞胎,出生於1978。她把我們都帶到了大學,讓我們都接受了高等教育,這在當時是很不容易的。結果在她安享晚年的時候,被人指責偷烏龜,而且當時菜市場人多,吵了壹個多小時。她極其委屈。”
更讓楊老太家人感到心寒的是,楊老太暈倒時,她被冤枉偷甲魚的糾紛還在調解中。但深圳送醫後死亡後,水產攤老板夫婦從未有過探視或口頭關懷,也沒有道歉。“後來我們也向警方提出,菜市場水產攤老板夫婦冤枉我母親偷甲魚的行為涉及誹謗和誣陷,但警方經過討論認為,攤主在水產攤內,我母親在外,雙方沒有肢體接觸,認為屬於民事糾紛。我媽接受了這個解釋。後來我們對水產攤夫婦和菜市場管理方提起民事訴訟,希望能為我媽討回公道。”
高山至今無法接受母親去世的事實。她總覺得自己是出去遠行,總有壹天會回來。“出事的前壹天,我媽還在我家吃飯,有說有笑,結果第二天就相當於離開了我們。父母相互照顧了40多年,現在父親經常壹個人偷偷抹眼淚。說真的,我們家不缺錢,我爸媽有自己的養老金,我們兄弟三個都有自己的事業和企業。最近我們家兩棟老房子被征用拆遷,補償款400多萬。可惜我媽不在了。除了為母親討回公道,我們打官司讓攤主夫婦的行為受到懲罰,也是想安慰父親。”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戴幼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