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句古話叫“民以食為天”,農業是人類文明的起源,單純的狩獵和采集已經不能滿足生存繁衍。不過,在數千年的歷史長河裏,古人早已經過不斷摸索,嘗遍了飛禽走獸的滋味。壹般來說,家畜家禽的飼養是必要的,那些動物既可以發揮自己的看家本領,也能為人類所用,再不濟也能作為危急關頭的救濟糧,用途十分廣泛。奇怪的是,古人可以食用狗肉、牛肉、雞肉、甚至是馬肉,但他們卻唯獨不吃貓,這是為何?
早在距今3000多年前的周代,已經有關於貓的記載,《詩經》記載:有熊有羆,有貓有虎。不過,詩句中卻將貓與老虎、黑熊並列在壹起,似乎指代的不是家貓,反而更像是壹種猛獸。戰國時期,《莊子秋水》提到:騏驥驊騮,壹日而馳千裏,捕鼠不如貍狌。貍狌在古代多指野貓,如果將貓與良馬進行對比,則很有可能是指家貓。
不過,自貓從阿拉伯地區傳入中國以來,壹直被古人奉為吉獸,不為別的,只因為它是捕食老鼠的小能手。《禮記》有言:古之君子,使之必報之,道貓,為其食田鼠也。久而久之,捕食老鼠的野貓逐漸被古人馴化,引入人類居住地。後來,隨著時間的推移,被尊為吉獸的貓也從神壇上跌落,壹代捕鼠名將淪為人類的寵物。
不過,貓還算幸運的,因為它始終沒有淪為食物,畢竟人類幾乎沒有放過任何生活在身邊的小動物,如雞鴨鵝、狗、羊、兔子等,都成為了人類的盤中餐。實際上,不是古人善性大發,而是李時珍早在《本草綱目》中記載了貓作為食物時的性質。書中記載道:然貍肉入食,貓肉不佳,亦不入食品,故用之者稀。意思就是,平時讓貓抓耗子還行,可是壹旦作為食物,無論是肉的口感還是味道都不是很好,不宜作為食物。
除了貓的味道不好之外,數量少也是壹個關鍵。在古代,貓的產量很小,壹只貓壹年下來生不了幾個崽,而且貓是食肉動物,不太好養活,普通人家自己都吃不上肉,更何況餵貓?不但如此,貓身上的肉也少得可憐,去完毛之後,也剩不了二兩肉,辛辛苦苦餵了那麽久,最後換來這麽壹點肉,完全是虧本的生意,有哪個古人會想吃貓?
不過,古人並不是不吃貓,而是很少吃。粵菜中有壹道名菜叫“龍虎鬥”,又稱“豹貍燴三蛇”,這道菜正是以貍貓、蛇為原料烹制而成。另外,中國還有壹道與猴腦、三吱兒齊名的關於貓的重口味菜,叫“水煮活貓”,廚師先將貓以悶棍敲昏,然後放入沸水中活煮,這樣的貓血氣貫通,食用起來口感更好。
貓作為食物雖然很少見,但是作為壹味特殊的“藥材”,卻是大受歡迎。《綱目》記載:主勞疰,鼠瘺,蠱毒。古人認為貓肉具有防盅毒的奇效,如果人類得了鼠瘡,稍微吃壹點貓肉就會好。不過,現代社會的貓已經成為壹家之“主”,貓主子是愛貓人士“侍奉”的對象,它們早已擺脫了作為食物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