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殺豬違法嗎?快過年了,農村有殺豬的習慣。這不僅是對壹年辛勤工作的回報,也是壹個與家人團聚、團圓的機會。那麽,年豬能打死嗎?自己殺豬違法嗎?
自己殺豬違法嗎?1看具體情況。如果只是吃自己的肉,免費送給親戚朋友,那就自己殺豬吧。不賣就沒事。說到銷售,不管賣多少,賣給誰,私自屠宰銷售都是違法的。
像這樣自家院子裏養的豬在農村很受歡迎,大家都覺得比市場上買的肉放心,因為很多專業養豬場養的豬都會添加激素,而家裏養的就不用擔心這個問題。所以很多村子年底都有殺年豬,大家都願意買。據說農民自己殺豬是違法的,會被罰款。這是真的嗎?查詢了相關資料,確實發現有養殖戶自己殺豬被罰款的情況。
比如,前年春節前,貴州省鳳岡縣王寨鎮農民安某從另壹農戶家買了壹頭豬,當場宰殺後在市場上出售。結果被執法人員當場查獲。豬肉43.1公斤,豬血1公斤,豬肝1.5公斤,豬大腸3.5公斤。經查,對安某作出沒收未銷售生豬產品49.1公斤、屠宰工具4套、罰款19158.6元的行政處罰。還有壹些其他相關案例,就不壹壹列舉了。
為什麽農民殺豬賣肉要罰款?原來國家對生豬屠宰有明確要求。《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實行生豬屠宰和集中檢疫制度。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也就是說,養殖戶必須在指定單位殺豬賣肉,還要進行檢驗檢疫。顯然安某不符合要求,所以被處罰。
但是,並不意味著在所有情況下,農民私自殺豬都會受到懲罰。如果他們只是吃自己的肉,免費送給親戚朋友,他們自己就可以殺豬了。《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規定,農村個人自宰自用的,可以不經過檢驗檢疫,無需送指定屠宰場。但需要註意的是,這只適用於“自宰自食”。壹旦涉及到銷售,私宰私賣,不管賣多少,賣給誰,都是違法的。
我們平時買肉的時候,有時候會發現皮上有鋼印或者藍印。這是檢疫印章。是經過屠宰和檢驗檢疫的豬肉,我們可以放心出售和購買。被自己宰了,不可能有這樣的章,只能自己吃。
2021四川自己殺不了豬。發生了什麽事?
近日,巴中市通江縣泥溪鎮大柏樹村屠夫柏楊將自家的殺豬刀封存。幾百公裏外,等不及定點屠宰許可證殺豬的徐忠雲也開始遣返員工。徐忠雲的身份是涼山州金陽縣生豬屠宰場的法人。根據8月新修訂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明確建立生豬屠宰廠(場)信用檔案,明確進入市場流通的豬肉必須在證件齊全的定點屠宰場屠宰。然而,柏楊和徐忠雲的屠宰場沒有獲得所有的證書。
修訂後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於今年8月1日起施行。在7月23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宣布,該條例的修訂體現了最嚴格的監管要求,實施後能更有效地保護舌尖上的安全。
此次修訂條例體現了最嚴格的監管要求,體現在五大制度上:壹是生豬進廠檢驗制度;二是屠宰全過程質量管理體系;三是生豬產品出廠備案制度;第四,問題生豬產品召回制度;五是風險監控體系。
自己殺豬違法嗎?時光飛逝。再過壹個月就是2021年春節了。農村有個習俗,就是過年要“殺豬”,準備肉包餃子,做飯過年。而農村養的豬,往往壹兩百斤,甚至兩三百斤,家裏壹時半會兒吃不完。所以“殺豬”的人會賣壹些豬肉,換取壹些經濟收入。不過最近網上有消息稱,私自宰殺“殺豬”也是違法的,最高罰款壹萬。所以有些農民朋友很害怕,想搞清楚這個消息的真相。那麽,這個消息是怎麽來的呢?
為了搞清楚這個消息的來源,我在網上專門查詢了壹下,通過查詢才知道這個消息來源於《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開展打擊非法生豬屠宰專項行動的通知》。
通知發布於2020年2月8日+65438。通知指出,自2020年起,各地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亮劍”行動。通過此次行動,查處了壹批屠宰環節的違法案件,同時搗毀了壹批私屠濫宰的非法窩點,銷毀了壹批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有力支持了非洲豬瘟防控和全國生豬生產恢復,有效保障了生豬產品質量安全。
然而,隨著節日的來臨和豬肉產品的消費高峰,私屠濫宰等違法案件呈上升趨勢。為切實維護生豬屠宰行業秩序,保障生豬產品質量安全,讓老百姓吃上放心豬肉,農業農村部決定自2010年6月中旬65438+2月至2026年2月中旬,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嚴厲打擊生豬非法屠宰專項行動。
其實網上流傳的“私自殺豬也違法,最高罰款壹萬”的消息。
那麽,如何界定農業部所說的農村“私宰濫宰”行為?
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生豬屠宰廠(場)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與屠宰規模相適應的水源且水質符合國家標準;
2.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候診室、屠宰室、應急屠宰室、生豬屠宰設備和車輛;
3.有依法取得健康證明的屠宰技術人員;
4.有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質檢驗人員;
5.有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的檢驗設備、消毒設施和防汙染設施;
6.病害豬和豬產品無害化處理設施;
7、依法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根據上述規定,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屠宰場(場),均屬於“私屠濫宰”,必須依法予以取締和處罰。
那麽,養殖戶自行宰殺“年豬”是否屬於“私宰濫宰”行為?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條明確規定:
國家實行生豬定點屠宰和集中檢疫制度。沒有固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任何以盈利為目的的屠宰都需要辦理定點屠宰照片和生豬屠宰證,無證屠宰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條的規定,殺豬供自己食用而不出售,不屬於違法行為,不屬於“私自屠宰”的行為。在沒有相關部門檢疫的情況下,如果“殺豬”,把豬肉賣了自己吃,那就是“私宰濫宰”的行為,是違法的,是要受到處罰的。
最後我需要補充壹點,就是關於處罰額度的說法是從哪裏來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在指定地點從事生豬屠宰活動的,由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取締,沒收生豬、生豬產品、屠宰工具和設備及違法所得,並處貨值金額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難以確定的,對單位處654.38+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00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私自屠宰生豬最高罰款1萬元的說法來自《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不過這個罰款只針對個人,不針對屠宰場(場)。
自己殺豬違法嗎?3快過年了,農村有殺豬的習慣。這不僅是對壹年辛勤工作的回報,也是壹個和家人團聚、團圓的機會。那麽,年豬最後能不能殺,殺年豬會不會犯法?
比如住在農村的“法外狂徒”張三,殺了壹頭豬,請親戚朋友吃了壹頓飯,臨走時給每人壹塊肉。這違法嗎?不違法。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條的規定,“國家實行生豬屠宰和集中檢疫制度。除農村自宰自食者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無定點屠宰的生豬屠宰活動。張三的行為屬於農村裏的殺生自食行為,被排除在外。
第二天,張三看到家裏還有很多豬肉,自己吃不完。他只是把它帶到鎮上的市場買了下來。這違法嗎?不合法。張三使用屠宰後的生豬產品進行銷售,已不屬於《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的自宰自吃的例外,其未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許可證。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三十壹條第壹款的規定,責令停業,並處5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罰款。沒賺到錢,還被罰款。
第三天,回城的張三垂頭喪氣,跌倒了就爬起來,在城裏自己花園別墅的院子裏殺了壹頭豬。這次他吸取教訓,不再賣了,自己吃了。這次違法了嗎?不合法。因為他殺豬的地點發生了變化,不符合《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的“農村”,仍然可以依照《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三十壹條第壹款的規定處罰。雖然不賣,但張三肯定吃不到這種豬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