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女孩被親戚老師鄰居性侵,穿透了法律和人倫的雙重底線,無疑令人震驚。幸運的是,肇事者已經受到了法律的嚴懲。然而,比這起離奇案件更不可思議的是,10年後,司法判決中界定的事實出現了裂縫。
準確地說,在法院的判決之外,圍繞這個案件的疑問已經存在了10年。據媒體報道,早在2010年6月壹審宣判時,11被告人集體上訴,否認全部犯罪事實,但二審法院於2012年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在過去的10年裏,10個涉案家庭申訴了10年。到目前為止,失敗了,已經有五個人出獄了。
回過頭來看,拋開案件本身的詭異和“肇事者”艱難的申訴經歷不談,就司法程序而言,案件從偵查到判決,確實存在不可忽視的疑點。例如,受害者的教母作為關鍵證人,對如何觸發報告給出了不壹致的陳述;在被害人性侵懷孕的重要細節中,有兩張真假b超單;多名被告人當庭翻供,兩名被告人始終以“零口供”定罪;肇事者家屬稱,受害者曾威脅給她1000元...
另外,雖然從保護受害者隱私的角度來說,唐在案發後主動隱身,或者得到公安機關的保護,改名,都是正常的。不過,對於受害者的戶籍從農業戶口變為城市戶口,當地壹名警方消息人士透露,“這得到了戶政庫爾特的批準。”這裏的“特批”只是基於保護受害人的原則,還是有不為公眾所知的背景?
案件越離奇,越經得起司法程序的推敲。目前“肇事者”的控訴和案件證據鏈的瑕疵,給這起涉案人數眾多、案情離奇的案件留下了模糊的炒作空間。這不是輿論的陰謀論。人們對真相的質疑,更多指向了案件證據鏈的盲點。案件壹拖再拖,壹再打破人們的想象。對於司法機關來說,不需要對真相進行聯想和預設,只需要對“肇事者”的質疑和控訴給予程序性的回應,用更為堅實的證據鏈還原真相。
針對質疑,也有觀點認為,該案發生在2008年,對於如此令人震驚的案件,司法機關誤判的可能性太小。這種基於經驗的判斷當然可以借鑒,但面對明顯的疑點,司法機關有責任定差止爭。
目前,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兩名工作人員已經會見了該案的律師和兩名當事人,雙方就申訴進行了面談,這表明該案可能會重審。但仍有兩點必須謹慎:第壹,在司法介入案件調查和恢復審理之前,壹切懷疑和解釋只能是“合理的想象”而不能偏袒任何壹方,不能推定任何壹方有罪或無罪;第二,雖然需要找到受害人,但她除了按照法定程序配合正常調查外,沒有義務站在輿論前臺回應真相。還要在案件再審過程中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正如該網友所說,無論如何,這是壹個“可怕”的案件——如果是真的,那就太可怕了,就像電影《熔爐》壹樣;如果是假的,那就太可怕了,就像電影《狩獵》壹樣。不管是什麽樣的“可怕”,任何壹方,包括司法機關,都應該有勇氣和責任去面對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