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在購買手搖飲料時,可能會註意到旁邊有壹個標識,上面寫著“XX塊全糖,XX塊半糖,XX塊微糖”,壹塊方糖大約是5克糖,含有20卡熱量。通常店家寫的總糖會落在10到12之間,半糖8-10,微糖6-8。因為每個店的口味都不壹樣,所以數量上有些細微的差別,所以買飲料的時候要看仔細。
這個標簽是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2015公布的。在《連鎖飲品、便利店、快餐業務現場沖泡飲品標識規定》中,明確規定店家應當標註含糖成分、茶葉產地、添加劑(如茶精)、咖啡因含量。
但考慮到門店標註的難度,含糖量的標註並不是很嚴格。目前店家只需要公布“全糖”的含糖量,其他標簽可以省略,這也讓很多人以為“半糖”是全糖的壹半,微糖是30%全糖,但兩者含糖量相差不大。
未列入標簽範圍的物品:早餐店、非連鎖飲品店異地沖泡時添加的含糖配料,如果肉、冬瓜露、湯圓、紅豆、綠豆等。在這樣的標簽規定下,如果店家在煮紅茶綠茶的時候提前放糖,因為不是現場沖泡,所以不需要寫出來,而且糖是在牛奶和濃縮果汁混合的時候添加的,所以也不需要標註額外添加的成分。
因此,如果妳仔細觀察含糖量,妳可能會看到同壹家店的微糖“紅茶拿鐵”含有160卡路裏,而“珍珠紅茶拿鐵”只有120卡路裏。就是因為加了珍珠之後,奶茶需要標註糖的量減少了,但是含糖量高的珍珠就不算了。
為什麽規定這麽不明確?事實上,近年來民間已有“修法”的聲音,公共政策網絡參與平臺上有多個聯署,希望標註“糖每日攝入量以50克為限”的警示,告訴大家喝壹杯700克的全糖飲料,馬上就會超過壹天所需的糖量;就連微糖飲料的含糖量也是每日限量的壹半。如果妳再吃壹份甜點、果汁或水果,妳會立刻超過它。
但在制定法規時,經營者回應說,如果批量購買果漿、冬瓜露等食材,自己再生產,很難保證每次的加糖量都這麽“恰到好處”。自煮湯圓、紅豆、綠豆等。可能因為每次烹飪的人不同而有所不同,甚至每杯的差別可以達到10克糖以上,所以不包含在標簽中。
再加上檢測人員不足,貼標上路兩年後仍有1.5%的門店沒有達到完全貼標的目標,更不用說增加更多的貼標範圍,可能還需要更多的時間來協調* * *知識。
國家衛生機構還表示,每天喝壹杯700的全糖飲料,60天後可以增重4.1 kg,非常快,而且容易得糖尿病和高血壓,糖也容易轉化為甘油三酯,引起高血脂。建議盡量少喝含糖飲料,尤其是夏天,多喝開水,避免身體滲透壓失衡,導致洗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