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典型的登革熱
1.所有患者都有發熱。發病急,先寒戰,後體溫迅速升高,24小時內可達40℃。壹般持續5 ~ 7天,然後突然降至正常,熱型不規則。在某些情況下,體溫在第3 ~ 5天降至正常,然後在1天後再次升高,這被稱為雙峰熱或鞍熱。兒童病例起病緩慢,低燒。2.全身性中毒性血熱的癥狀伴隨著全身性癥狀,如頭痛、腰痛等。特別是,骨骼和關節的疼痛非常嚴重,就像骨折或斷骨壹樣。嚴重者影響活動,但外觀不紅腫。消化道癥狀可能包括食欲不振、惡心、嘔吐、腹痛和腹瀉。脈搏前期加速,後期減慢。嚴重時,疲勞無力,處於疲憊不堪的狀態。3.病程3-6天出現皮疹,為斑丘疹或麻疹樣皮疹、猩紅熱樣皮疹、紅色斑丘疹,甚至變為出血性皮疹。皮疹分布在全身、四肢、軀幹和頭面部,經常感覺癢。皮疹持續5-7天。皮疹後無脫屑和色素沈著。4.出血25 ~ 50%病例有不同程度的出血,如牙齦出血、鼻出血、消化道出血、咯血、血尿等。5.大多數其他人有淺表淋巴結病。約1/4病例有肝腫大和ALT升高,部分病例可有黃疸,梁臂試驗陽性。
(2)輕度登革熱與流行性感冒相似,發熱時間短,全身疼痛較輕,很少或沒有皮疹,常有淺表淋巴結腫大。由於癥狀不典型,容易誤診或漏疹。
(3)重癥登革熱早期具有典型登革熱的全部癥狀,但在發病第3 ~ 5天突然加重,出現劇烈頭痛、嘔吐、譫妄、昏迷、驚厥、出汗、血壓驟降、頸項強直、瞳孔散大。部分病例出現消化道出血和失血性休克。
2.登革出血熱:可分為兩種,即輕度登革出血熱和重度登革休克綜合征。(1)登革出血熱開始出現典型的登革熱。發熱、肌痛、腰痛,但骨關節疼痛不顯著,但出血傾向嚴重,如鼻出血、嘔血、咯血、血尿、便血。兩個以上器官常有大量出血,出血量大於100ml。血液濃縮,紅細胞壓積升高20%以上,血小板計數< 100?09月1日.有些情況下,出血量雖小,但出血部位位於腦、心臟、腎上腺等重要器官,危及生命。
(2)登革熱休克綜合征具有登革熱的典型表現;病程中或退燒後,病情突然加重,有明顯出血傾向,伴外周循環衰竭。表現為皮膚濕冷,脈搏快而弱,脈壓差逐漸減小,血壓下降甚至檢測不到,易怒,嗜睡,昏迷等。情況很危險。如果不及時搶救,4 ~ 6小時內即可死亡。血常規檢查顯示病後白細胞減少,第4 ~ 5天降至低點(2?09/L),1周後發熱恢復正常,中性粒細胞減少,淋巴細胞相對增加。可以看到,有毒粒子和核向左移動。血小板減少癥1/4 ~ 3/4例,最低13?09月1日.尿液和腦脊液在某些情況下會有輕微異常。常用的血清學試驗有補體結合試驗、紅細胞凝集抑制試驗和中和試驗。單次血清補體結合試驗效價超過1: 32,紅細胞凝集抑制試驗效價超過1: 1280,有診斷意義。恢復期雙份血清抗體滴度比急性期高4倍以上即可確診。中和試驗特異性高,但操作難度大。中和指數超過50的為陽性。治療1。壹般在治療的急性期,要臥床休息,給予流質或半流質飲食,並在病房內用防蚊設備隔離,直至完全退燒。不容易過早下地,防止病情加重。保持皮膚和口腔清潔。
第二,對癥治療
(壹)高熱應以物理降溫為主。對於有明顯出血癥狀的患者,應避免酒精浴。解熱鎮痛藥退熱效果不理想,可誘發G-6PD缺乏患者溶血,應慎用。對於中毒癥狀較重的患者,短期使用小劑量腎上腺皮質激素,如每日口服潑尼松5mg3次。
(2)保持水電平衡。應鼓勵出汗或腹瀉的患者口服補液。對經常嘔吐、不能進食或脫水、血容量不足的患者應及時靜脈輸液,但要高度警惕輸液反應引起病情加重和腦膜腦炎病例的發生。
(3)有出血傾向的患者可使用安絡血、止血敏、維生素C、K等止血藥物。對大出血病例,應輸註新鮮全血或血小板,靜脈註射大劑量維生素K1,口服雲南白藥。上消化道出血嚴重者可口服西咪替丁。
(4)休克病例應迅速輸註擴大血容量,並補充血漿和血漿代用品。DIC患者不宜輸全血,以免血濃。
(5)如為腦型,應及時使用20%甘露醇(250~500ml)快速靜脈註射,同時靜脈滴註地塞米松,以降低顱內壓,預防腦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