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及壹些參考資料
魚我所欲也,是中國春秋戰國時代的壹篇古文。作者是孟子。該文出自《孟子·告子上》。
論證中心
舍生取義
論證方法
本文用了比喻論證,對比論證和舉例論證。
1.欲:想要,喜歡 。所欲:喜愛的東西。
2.熊掌:熊的腳掌,是極珍貴的食品。
3.得兼:即“兼得”,同時獲得。兼,同時進行幾件事或據有幾樣東西。得:得到。
4.舍魚而取熊掌者也:取:選取。 舍生而取義者也:取:求取。
5.所欲有甚於生者,甚:超過; 於:比。
6.茍得:茍且取得。這裏是“茍且偷生”的意思。
7.所惡:討厭的(事物)。惡,憎恨,討厭。
8.患:禍患,災難。
9.辟:通“避”,躲避。下同。
10.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義。
11. 凡可以得生者:壹切可以得到生存的辦法。者,……的辦法。
12. 何不用也:什麽手段不可以使用呢?。
13.不為:不願意這樣做。
14.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按照這種方法就可以生存,但是有人卻不用它。由是,按照這種方法。是,指示代詞,指某種辦法。
13.非獨:不單,不僅。獨,只,僅僅。
14是:這。心:天性,天良。
15.勿喪:不丟掉。
16.簞:古代盛飯用的圓竹器。可譯為“籃”
17.豆:古代壹種食器,高足,上呈圓盤形。有木制,陶制等,用來盛肉或其它食品。
18.呼爾而與之:意思是沒有禮貌地吆喝著給人吃。爾:語氣助詞。
19.蹴(cù)爾而與之:蹴:用腳踢 與:給
20.不屑:因為輕視而不肯接受,這裏是不願意接受的意思。屑,認為值得,長於“不”連用 21.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如果不辨別它是否合乎禮與義就接受高官厚祿。萬鐘,這裏指高官厚祿。鐘,古代的壹種量器,六斛四鬥為壹鐘。則,連詞,這裏表假設。“辯”通“辨”,辨別。
22. 何加:有什麽益處。 加:好處。
23.為:為了。下文“鄉為”“今為”的“為”都念“wei"
24.奉:侍奉。
25. 所識窮乏者得我與:所認識的窮困貧苦的人感激我嗎?得我:得於我,感激我的恩德。得,通“德”,恩惠,這裏是感激的意思。
26.鄉為身死而不受:從前(為了“禮義”),寧願死也不接受(施舍)。鄉通"向",原先,從前。
27. 已;停止,放棄。
28. 本心:天性,天良。本來的思想,即指“義”
29.是故:因此。
30.能:能夠。
31.行道之人:路上饑餓的行人。
會不會有點多,樓主好好學習啊!^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