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華夏”的簡稱,源於古代黃河上遊的“華”和“夏”部落的結合。起初只是壹個文化概念,後來演變成壹個民族概念,成為漢族的別稱。近代以來,擴大成為中國56個民族的統稱。
中國人是血統的概念。從民族上來說,是指漢族和壹些接近漢族的民族。但隨著漢文化向全國各地的傳播,“中國人”的概念逐漸從華夏民族(漢代以後又稱為漢族)擴展到受中華文明影響的55個少數民族。它已經成為所有中國人的代名詞,包括“中國人”和“海外華人”。
現代華人是指出生在所在國並取得所在國國籍的華裔華僑的子女。古指中原。也指華夏民族的後裔。華夏民族是漢族的前身。
現代中國人是指規定居住在國外的中國人在中國境外取得國籍(也稱X國籍中國人)和出生在國外並根據出生國法律具有外國國籍的人。也就是說,他們在法律上不再是中國公民。但他們的血統是中國人的後代。有時候,海外華人和中國人統稱為華僑。
華僑是定居國外的具有中國國籍的自然人。不包括出國旅遊、訪問的人員,政府派往他國協助建設的工人和技術人員,國家派往外國的公務人員和留學生。加入或獲得外國國籍的中國血統的人不能被視為華僑。
華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依法享有中國公民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義務。中國憲法明確規定,保護海外華人的合法權益是中國政府的責任。
誰是華僑,誰是歸僑?
《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歸僑是指回國定居的華僑。華僑是指被指定居住在國外的中國公民。華僑親屬是指華僑和歸僑在中國的親屬。”
為適應工作需要,國務院僑辦等有關部門對上述概念作了具體解釋:
壹、海外華人
指居住在國外的中國公民。
(壹)“居留”是指中國公民在居留國取得永久或者永久居留權,並在居留國連續居住滿兩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
(二)不少於30個月,為華僑。
(三)出國留學(含公派、自費)的中國公民,在國外學習期間,或因公出國工作(含外派勞務)期間,不視為華僑。
第二,外籍華人
指已加入外國籍的原中國公民及其外國籍後裔;中國公民的外國後裔。
第三,歸僑
指回國定居的華僑。
(1)“回國定居”是指華僑放棄在原居住國的長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權,依法辦理回國定居手續。
(二)被批準恢復或取得中國國籍並依法辦理定居手續的外籍華人,視為歸僑。
第四,華僑的親屬
指在中國的華僑和歸僑的家屬。
(壹)華僑的家庭成員包括:華僑和歸僑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女和外孫子女,以及與華僑和歸僑有長期贍養關系的其他親屬。
(2)具有中國國籍的外籍華人在中國的家屬視為華僑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