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條件:
1,國家對養殖水域和內陸水域實行養殖許可制度。利用海域和內陸水域從事養殖生產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依法取得養殖許可證。
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內陸水域,依照漁業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確定用於養殖的海域和內陸水域的使用權;
(二)集體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的由農業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海域和內陸水域,依照漁業法、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經營的有關規定確定海域和內陸水域的承包經營權;
2.對於養殖海域和內陸水域,符合養殖規劃並持有養殖證的,可簡化審核程序,換發證書。尚未取得養殖證,應盡快審核補辦。
對不符合養殖計劃但已持有養殖證的,要限期調整。無證使用海域、內陸水域從事養殖生產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限期拆除養殖設施。
3.使用海域和內陸水域從事養殖生產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處理條件:
1,國家對養殖水域和內陸水域實行養殖許可制度。利用海域和內陸水域從事養殖生產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依法取得養殖許可證。
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內陸水域,依照漁業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確定用於養殖的海域和內陸水域的使用權;
(二)集體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的由農業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海域和內陸水域,依照漁業法、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經營的有關規定確定海域和內陸水域的承包經營權;
2.對於養殖海域和內陸水域,符合養殖規劃並持有養殖證的,可簡化審核程序,換發證書。尚未取得養殖證,應盡快審核補辦。
不符合養殖計劃,但有衫稿鬥有養殖證的,限期予以調整。無證使用海域、內陸水域從事養殖生產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限期拆除養殖設施。
3.使用海域和內陸水域從事養殖生產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養殖證申報流程:
1.申請。使用海域和內陸水域從事養殖生產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填寫申請表。單位還應提交與養殖規模相適應的信用證明材料和養殖技術條件說明。
2.復習。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認真審核,並會同有關單位的人員進行現場勘驗,確認劃界,核實相關情況。
3.認可。經審查,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報有審批權的人民政府批準,並發給養殖證。
集體所有或者全民所有、農業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海域和內陸水域,由承包方按照規定簽訂合同後,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取得養殖證。
5.註冊並發布公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已經發放的養殖證進行登記,對已經發放的海域和內陸水域繪制標誌,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牛蛙的生態影響;
牛蛙體型較大,可以吞食當地小蛙的成體和蝌蚪,甚至是湖泊池塘中的魚苗,可能造成其他動物資源的損失,甚至改變當地的兩棲動物區系。在廣西、雲南、四川等地形成了自然種群,構成了當地蛙區系的組成部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十條國家分類分級保護埋藏野生動物。
國家優先保護珍稀瀕危野生動物。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分為壹級保護野生動物和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由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經過科學評估後制定,並根據評估情況每五年進行壹次調整。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報國務院批準公布。
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是指除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以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科學評估後制定、調整並公布。
具有重要生態、科學和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由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經過科學評估後制定、調整並公布。
第二十九條
利用野生動物及其產品應當以人工飼養為主,有利於野生種群保護,符合生態文明建設要求,尊重社會公德,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
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作為藥品使用的,還應當遵守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