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孟子曰:“魚為我所欲,熊掌為我所欲。”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命是我所欲,義是我所欲;二者不可兼得,舍生取義者也。生活是我想要的,我比活著的人更想要,所以我不想得到;如果厭惡中沒有比死亡更多的東西,那麽怎樣做才能避免可以用來逃避惡的惡呢?如果人無非想要生命,為什麽不用那些能擁有生命的人呢?如果人比死人更可怕,那為什麽不治療病人呢?如果妳是對的,那妳生來就沒必要,如果妳是對的,那妳什麽都不用做就可以搗亂。壹碗飯,壹碗湯,得到它可以活下去,得不到它會餓死。但帶著不屑的喝吃,饑餓的行人不願接受;用腳踢別人吃的,乞丐是不會收的。
壹頓飯,壹碗豆湯,得了就活,得了就死,喊壹聲街上的人就收;乞求幫助太過分了。壹萬分鐘不辨禮義就接受了。壹萬分鐘對我有什麽影響?為了宮室之美,妻妾之事,貧賤之人?故鄉不受身死,今是宮中之美;為己身而死,不受制於它,現在被視為妻妾;為了死而不接受,為了知貧濟困,這樣做對不對?這叫人性的喪失。"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魚是我的最愛,熊掌也是我的最愛。如果我不能兩者兼得,那我只好放棄魚,選擇熊掌。生是我所愛,義是我所愛。如果這兩樣不能同時兼得,那我只好舍身取義了。生活是我所熱愛的,但有些東西我比生活更熱愛,所以我不茍且偷生;我討厭死亡,但有些事情比死亡更讓我討厭,所以有些災難我並不回避。如果人愛無外乎生命,那麽能用來生存的東西就不能用了?如果人最痛恨的莫過於死亡,那麽有什麽可以用來避禍的事情是做不到的呢?妳可以通過某種手段生存,但有人拒絕使用;某種方法可以避免災難,但有些人拒絕采用。於是,他們愛的是比生命更珍貴的東西(那就是“義”);他們討厭的是比死亡更嚴重的東西(那就是“非正義”)。不是只有聖賢才有這種本性,每個人都有,只是聖賢不能失去。
壹碗飯,壹碗湯,吃了就能活,不吃就餓死。然而,路過的饑民輕蔑而憤怒地把它送給別人時,卻拒絕接受。踢(或踩)別人吃飯,乞丐都不願意收。
(但有些人)在不知道是否符合禮儀的情況下,接受了“萬中”的豐厚薪水。這麽豐厚的薪水對我有什麽好處?是因為房子的富麗堂皇,妻妾的服侍,我認識的窮人嗎?以前(有的人)寧死也不接受,現在(有的人)為了房子的富麗堂皇而接受;以前(有的人)寧死也不接受,現在(有的人)接受是為了服務自己的壹、二任妻子;以前(有些人)寧死也不接受,現在(有些人)為了自己熟知卻接受的窮人而自我欣賞。這種做法不能制止嗎?這叫失去人固有的羞恥感和羞恥心。
妳不能魚與熊掌兼得。《我要的魚》賞析,選自《孟子·告子》論述了孟子的壹個重要命題:義重於命,當義與命不能兼得時,就應該舍生取義。
孟子認為自己以做壞事為恥,別人做壞事為厭。這就是義;義是道德君子必須遵循的正道。
孟子首先用人們生活中熟悉的具體事物做了壹個類比:魚是我要的,熊掌是我要的。在兩者無法同時獲得的情況下,我寧願放棄魚,也要熊掌;命是我所惜,義是我所惜。在我無法同時得到兩者的情況下,我寧願放棄自己的生命而得到本質。孟子把生命比作壹條魚,把義比作壹個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壹樣,自然就產生了“舍生取義”的思想。這個命題是整篇文章的中心論點。
孟子從三個方面論證了舍身取義的意義。
第壹,“生活是我想要的,我想要的比活人還多,所以我不要。”死亡也是我所厭惡的,它比死人更邪惡,所以我沒有什麽可失去的。“這些論調說:生命是我的寶藏,但有比生命更珍貴的東西,我不能做茍且偷生的事;我討厭死亡,但有壹種東西比死亡更讓我討厭(指不公正),所以有時候我不想去躲避災難(死亡)。這是壹個積極的論點,義比命更寶貴,當他們不能兼得時,我們應該為了義而放棄生命。
其次,“人若無所求於生命,何不盡其所能利用活人?”是什麽讓人比死人還慘,那為什麽不避開病人呢?“這些論調說:如果沒有什麽東西是人們比生命更珍惜的,那麽什麽手段可以用來挽救生命都不能用!如果沒有比死亡更惡心的事,那麽能用來避禍(死亡)的事就不能做了!言下之意是:這樣下去,人的行為豈不是變得無所不能,卑鄙無恥?這是壹種否定的論調,認為義重於命,當兩者不可兼得時,就應該為了義而放棄生命。
第三,“生而有之,生而無之,生而有之,生而無之。”壹碗飯,壹碗湯,得到它可以活下去,得不到它會餓死。不唯聖賢者有心,人皆有心,聖賢不可失耳。“這些論調說可以用這樣的手段(指不正當的手段)挽救生命,但是有人不願意采用;這樣(指方法不當)可以避免災難(死亡),而有些人卻不願意這樣做。所以,有人們珍視得超過生命的東西(意為義),也有人們厭惡得超過死亡的東西(意為不義);這種忠誠不是只有聖賢才有,每個人都有,只是聖賢沒有失去。這是從客觀事實上論證,大義比生命更寶貴,有的人在不能兼得的情況下,為了大義而放棄生命。通過論證,確立文章開頭提出的中心論點。
為了讓這個道理更有說服力,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著用具體的例子來說明。“壹菜壹豆湯,得之則生,得之則死。號召壹下,街上的人就有福了;這是壹記耳光,人們對此不屑壹顧。“筐是古代盛米用的圓形竹籃,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物的器皿。胡兒在大聲叫喊,楚兒在用腳踢。這幾個字說的是:只要得到壹小筐米,壹小碗湯,就可以保命。得不到就餓死。如果妳輕蔑地喊著要別人吃飯,即使是饑餓的路人也不會接受。如果給別人踢,連乞丐都會不屑壹顧。《禮記·譚公》中有壹個類似於此的故事:“齊國饑,驁食為道,食為饑。“餓了就請妳做個收藏,交易就貿然來了。錢敖左奉食,右飲,曰:‘嘿!來吃飯吧!擡起眼睛看著它:‘我不吃我來的食物,所以我也是!“人們討厭它,所以寧願餓死也不願接受別人侮辱性的施舍。連不知名的路人和可憐的乞丐都能做到這壹點,何況是普通人。這個案例生動地說明,人把義看得比命還重,當兩者不能兼得時,就會為了義而放棄生命。
在孟子看來,“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每個人都有這種重義。每個人在不能兼得的時候,都應該舍生取義。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情況並非總是如此。有些人在貧窮和危機的情況下可以拒絕別人侮辱性的施舍,但在和平安寧的環境下卻忘了好處。
文章第三段分析了這個問題。孟子指出,社會上確實有“壹萬分鐘不辯禮義”的人。有些人接受壹萬個鈴鐺的工資,不問是否合適。這對他們有什麽好處?“為宮室之美,妻妾之事,知貧者能得我和妳乎?”是因為華麗的住房,妻妾的服侍,給了窮朋友的好處他們才知道自己是感恩的嗎?華麗的住房,妻妾的服侍,朋友的感激,這些都是外在的東西,與生命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那些“壹萬分鐘不辯禮義”的人,寧願餓死也不願意壹開始就被侮辱,但是對於這些外在的東西,他們並不在乎羞恥。這是什麽造成的?“這叫失去自己的真心。”孟子認為這種人本來是有舍生取義之心的,後來因為貪圖利而失去了。孟子警告:“是還是不是?”這種“不爭論就接受”的可恥事情應該停止了。
孟子本人是壹個相當傲慢的人,他拒絕遷就和巴結權力。他說:“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權貴不能屈。這叫君子。”(滕文公治下)孟子曾經是齊國的客座大臣。後來因為和齊王意見不合,決定從齊國辭職回家。齊王請人留住孟子,條件是準備在京城中心地帶蓋房子給孟子住,並給孟子壹萬分糧作為弟子的生活費。結果孟子嚴詞拒絕。(《醜日之下》)可見,孟子在這篇文章中說“壹萬分鐘而不辯禮,壹萬分鐘而不加於我”,可見孟子的正直品格和精神。
從文學的角度來看,散文氣勢磅礴,感情強烈,生動活潑,充分體現了孟子的正氣人格,顯示了孟子的口才與口才。他喜歡使用排比的修辭手法,如:“故鄉不受肉體死亡,現在卻是美麗的宮殿;故鄉不受身死,如今視為妻妾;我不想死在我的家鄉,但現在我想為窮人和需要幫助的人做這件事。“本來這句話可以用壹句話說完,那就是‘我的故鄉為我的身體而死,而我現在做這件事,是為了皇宮的美麗,是為了妻妾的服侍,是為了知貧愛富需要我的人。”但他故意分成三句,加強了氣勢和感情,表現了說話人的義正言辭。其次,為了使道理簡單、生動、有趣,孟子喜歡用比喻。這篇文章把具體的魚和熊掌作為生命和正義的抽象隱喻,“以熊掌代魚”作為“舍生取義”的巧妙隱喻,就是壹個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這篇文章還運用了大量的對比手法,比如把魚比作熊掌,把人生比作仁義,把重義輕義的人比作“家鄉行為”,把“今天行為”比作“今天行為”,使真相更加清晰,給人的印象特別深刻,加強了文章的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