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魚中毒
河豚魚又名口魚、口鮁魚、辣頭魚、東方口、街魚、夾魚等,在我國沿海及長江中下遊地區均有分布,約有40余種。魚肉鮮美,常因進食河豚魚而發生中毒。
毒理
河豚魚的某些臟器及組織中均有劇毒,特別是以卵巢和肝臟毒性最強,脾臟、血液、眼球、鰓及皮膚的毒性依次遞減,肌肉壹般無毒(雙斑東方口及條紋東方口除外),但受內臟、血液汙染可致食入中毒。壹般在2~5日卵巢發育期毒性較強。河豚魚的毒素成分主要有河豚毒素(TTX)及其衍生物,它是壹種非蛋白質的神經性毒素,均易溶於水,性質穩定,經日曬、鹽腌、炒煮均不能使其破壞,毒性強烈,據報道0.5mg河豚毒素可毒死70kg體重的成人。但在pH3以下和pH7以上時不穩定。TTX是高活性的神經毒素,主要是阻斷鈉離子的通透性,從而阻礙神經肌肉間的傳導,致使神經呈麻痹狀態,主要使末梢神經和中樞神經發生麻痹,先是感覺神經,其次是運動神經,最後使呼吸中樞和血管神經中樞麻痹,如不積極救治,可致死亡。此外,TTX還可引起嘔吐和體溫下降,但壹般不直接損害心肌。TTX極易從胃腸道吸收,也可以口腔粘膜吸收,從體內排出亦迅速。
魚膽中毒
我國壹些地區民間常有吞服魚膽治療某些疾病的習慣,引起中毒現象。常見引起魚膽中毒的魚類主要是淡水養殖的青魚、草魚、鰱魚、鱅魚、鯉魚等,僅其膽汁有毒。
毒理及病理
魚膽的毒性較大,有報道服生食1~3個魚膽而發生中毒。中毒機制尚未完全闡明,可能由於魚膽汁含有不同量的膽酸、鵝去氧膽酸、牛磺膽酸、牛磺鵝去氧膽酸及組胺類物質等對細胞膜的作用,導致各臟器的毛細血管通透性增高,繼發細胞變性及壞死。魚膽進入胃腸道後首先到達肝臟,主由腎臟排出,在腎濃度最高,故以肝、腎中毒為主,臨床常表現為急性腎衰和肝損害。病理變化為臟器毛細血管通透性增加,肝細胞變性,導致中毒性肝病及腎小管,尤其是近曲腎小管的急性壞死,集合管的阻塞而致急性腎衰。
魚肝中毒
在魚肝中毒中,最主要是鯊魚肝中毒,此外,鰉魚、鱈魚、馬鮫魚、口魚等肝臟亦可引起中毒。
毒理
魚肝內含有豐富的維生素A、D和脂肪及壹些毒素,如痙攣毒、麻痹毒、魚油毒等。魚肝中毒是因為攝食魚肝過多,主要由於維生素A中毒所致。維生素A中毒可能與維生素A酸或其他衍生物有關,而並非維生素A本身所引起。成人若壹次性攝入300000~1000000IU,兒童300000IU,即可引起中毒。鯊魚肝每克含維生素A10450IU,壹次進食鯊魚肝47g左右即可引起中毒。嬰兒維生素A中毒,多因壹次性攝入大量或長期服用過量魚肝油所致。
蜂蜜中毒
蜂蜜中毒是由於野蜂或家養蜂采集了有毒花粉所制的蜂蜜引起,偶有病人對蜂蜜過敏。
病因及毒理
野蜂采集的花粉內常含有毒性花粉,如鉤吻、洋地黃、雷公藤、昆明山海棠及附子等。在有毒植物附近的家養蜂,亦可能采集有毒花粉釀蜜。有毒蜂蜜色澤常較深暗,舌嘗帶有苦澀或麻口等感覺。
毒理參見有關毒性花粉的中草藥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