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連鎖店未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未使用與他人相同的商品裝潢和特有名稱的,不構成侵權。
2.如果壹方先於另壹方註冊商標,後註冊企業名稱的人可能會造成不正當競爭。
3.如果壹方先註冊了企業名稱,而沒有註冊商標,就無法追究後來註冊商標的餐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