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流通許可證
2.營業執照
3.稅務登記證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條食品生產者采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時,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不能提供合格證明文件的食品原料,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檢驗;不得采購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