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應當登記的小吃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路行駛。
電動小吃車不屬於機動車,可以在非機動車道正常行駛。如果非機動車道太窄,也可以在道路兩側的城市幹線和環路上緩慢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