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菜譜大全網 - 美食做法 - 中國文化的核心特點是什麽?(與西方文化的區別)

中國文化的核心特點是什麽?(與西方文化的區別)

中華民族在悠久的發展歷史中,積澱和形成了自己獨特而偉大的民族性格和民族精神。中華文化的基本精神,表現了自強不息、厚德載物、居安思危、樂天知足、崇尚禮儀等等特征。中華文化的核心和精髓,就在於“和合”二字。

(1) 和合的字源和理念

“和”、“合”二字均見於甲骨文和金文。和合,就詞義本身而言,“和”,指和諧、和平、祥和;“合”是結合、合作、融合。“和合”是實現“和諧”的途徑,“和諧”是“和合”的理想實現,也是人類古往今來孜孜以求的自然、社會、人際、身心、文明中諸多元素之間的理想關系狀態。

中國傳統文化中貴和持中的和諧意識,表現於兩個方面:壹是“天人合壹”,指人與自然關系的和諧;二是“中庸”,指人際關系,即人與人、人與社會關系的和諧。“天人和壹”旨在承認人與自然的統壹性、反對將它們割裂開來。“中庸”則強調對待事物關系要把握壹個度,以避免對立和沖突。提倡“貴和”、“持中”的和諧意識,有利於處理現代社會各種矛盾,以保持社會的穩定。

在中國,以廣泛深厚的和合文化為基礎的追求社會和諧的思想源遠流長。老子提出“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老 子》第四十二章),認為道蘊涵陰陽兩個相反方面,萬物都包含著陰陽,陰陽相互作用而構成和。這是宇宙萬物的本質以及天地萬物生存的基礎。《論語?6?1學而》:“禮之用,和為貴。”把和作為處事、行禮的最高境界。其他人如墨子、管子、荀子等先秦諸子也多有關於“和”或“和合”的論述。“和合”概念在先秦時期基本形成。隨著“和合”概念的形成,中國的原創文化也經過“百家爭鳴”,逐漸“和合”形成儒、道兩大顯學,並且在兩漢之際“和合”地接納了由印度原創的崇尚“因緣和合”“圓融無礙”的佛教文化。因緣和合論成為佛教的重要理論,在歷史上也產生了重要影響。從此,“和合”概念被中國傳統文化的儒道佛所通用,並成為其概括本身宗旨的核心概念,同時也被其他文化流派的思想家普遍接受並廣泛運用。西漢董仲舒為適應“大壹統”杜會發展的需要,提出“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思想,實則以儒家思想為本位,兼取道、法、陰陽五行說等各家思想,主張把禮治與法治相結合,明顯受到燕齊文化的影響。

錢穆先生說:中國人常抱著壹個天人合壹的大理想,覺得外面壹切異樣的新鮮的所見所值,都可融會協調,和凝為壹。這是中國文化精神最主要的壹個特性:文化中發生沖突,只是壹時之變,要求調和,乃是萬世之常。認為西方文化似乎沖突性更大,而中國文化則調和力量更強,中國文化 的偉大之處,乃在最能調和,使沖突之各方兼容並包,***存並處,相互調濟。西方人好分,是近他的性之所欲,中國人好合,亦是近他的性之所欲。註重和合,是中國文化乃至中國人的特性。

(2) 天人合壹

“天人合壹”是古代中國人處理自然界和精神界關系所持的基本思想,其突出特征是:人是自然界的壹部分,人服從自然規律,人性即天道,道德原則與自然規律壹致,人生理想就是天人諧調。在古代中國人看來,自然過程、歷史過程、人生過程、思維過程在本質上是同壹的。這壹思想特征貫穿了“天人合壹”觀念源起與演變的基本過程,貫穿於古代的哲學、科學和藝術中。

老子講“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6?1二十五章》),認為宇宙間有四大,人居其壹,人以地為法則,地以天為法則,天以道為法則,從壹個側面確立了人與天的相互關聯。莊子提倡“與天為壹”,《莊子?6?1達生》雲:“棄事則形不勞,遺生則精不虧,夫形全精復,與天為壹”。拋棄世事,忘懷生命,使形體健全,精神飽滿,從而達到與天合為壹體的自然無為境界。《周易?6?1文言》明確提出:“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時,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兇吉,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的順應自然的“與天地合德”的思想。漢代董仲舒甚至以“人副天數”的觀念為基礎建立起天人感應的讖緯神學體系。《春秋繁露?6?1陰陽義》即雲:“天亦有喜怒之氣,哀樂之心與人相副。以類合之,天人壹也”。在宋代理學中,“天人合壹”思想更趨成熟、精致、完善。張載直接提出“天人合壹”命題;《正蒙?6?1誠明》雲:“儒者因明致誠,因誠致明,故天人合壹,致學可以成聖”。

中國醫學的經典著作《黃帝內經》則提出“天人相應”的命題,強調人與天地相應,與四時相副,與天地如壹。天人同構,人體的小宇宙與天地的大宇宙相對應。書中列舉了諸如“天圓地方,人頭圓足方以應之;天有日月,人有兩目;地有九州,人有九竅;天有風雨,人有喜怒”等等 。

在美學上,和諧化詩意關聯的“天人合壹”思想,深刻浸漬了中國古代審美境界論,使得古代中國人特別強調人生境界與審美境界的合壹。其次,“和合”文化中和諧化辯證法的普遍運用,使得中國美學智慧特別註意以對應性、相融性、辯證性、和諧性來理解和處理壹系列審美範疇的展開與構架。有人指出,縱觀中國古代美學基本特征(如強調真善統壹、情理統壹、人與自然的統壹、有限與無限的統壹、認知與直覺的統壹等)和中國古代審美理想(如儒家對“和”、道家對“妙”、佛禪對“圓”的追求),無不是“和合”文化在審美層面的詩性展開和邏輯延伸。這表明,中國詩性智慧和審美意識與“和合”文化有著壹種特殊的親和性和關聯性。“和合”文化,是中國古代詩性智慧之根。

(3) 中庸之道

中庸之道是“和合文化”在為人處世方面的具體準則,它在儒家乃至整個中國傳統文化中被視作壹種人生和道德的至高境界和追求目標。

“中庸”最早見於《論語》。孔子說:“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民鮮久矣。”(《論語?6?1雍也》)他的“五美”之說實際上也是講中庸:“君子惠而不費,勞而不怨,欲而不貪,泰而不驕,威而不猛。”(《論語?6?1堯曰》)

何謂“中庸”?據宋儒說,不偏不倚謂之中,恒常不易為之庸。儒家文化的這種中庸之道塑造了中國人的中庸之德,使中國人形成了中庸的思維與行為方式,處事作風和人格境界。面對現實人生很多具體的兩極選擇,人們試圖有效地在對立的兩極之間找到了壹個均衡的支點,並使對立雙方歸於統壹。在生活實踐中,守中、不走極端,成為古代中國人固守的人生信條。在今日的語境下,“中庸”就是要正確把握度並協調好各種關系,以益於社會的和諧穩定持續進步。中庸之道的真諦在於:堅守中正,尋求適度,不偏不倚,無過無不及。

協和萬邦是和合文化的又壹實踐。“以和為貴”、“親仁善鄰”、“協和萬邦”這是中華民族與世界各國人民友好相處的傳統道德基礎。從中國先秦時期老子主張大國理應謙下(“大者宜為下”、“大國者下流”),到西漢董仲舒主張“洽四國”,唐代高祖李淵主張對周邊鄰國行“宏仁恕之道”,等等。和睦相處,消弭戰禍,“化幹戈為玉帛”始終是中華民族的美好願望和實踐目標。在這種和合的文化下,中國數千年的歷史中極少對外用兵。

和而不同是和合思想的壹個特征。所謂“和實生物,同則不繼”。“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指不同事物之間的搭配、融合、平衡達到最為圓滿程度的壹種狀態。例如音樂,五音的高低疾緩臻於完美,就稱為和;又如飲食,五味的多寡濃淡搭配得宜,也稱為和;又如身體,陰陽之氣平衡飽滿,也稱為和;又如德行,處事不剛不柔曰和,為古代五德之壹。可見此種和的境界有三個特點。

第壹,它是壹種至善的狀態;第二,它是由不同事物之間構成的壹種完美的關系;第三,這多種事物在和合的關系中保持著原有的個性,而不必舍棄個性,壹刀切成壹堆齊刷刷的火柴棍兒。和而不同,“和”異於“同”之處,就在於它保留了其中每壹種事物的個別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