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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壹直困擾著我!檔案有什麽用?

如果妳從來沒在學校去提檔案 也暫時沒有工作並委托工作單位去幫妳代提檔案的話 那妳的檔案是還在學校的

如果妳以後要找單位工作的話,那檔案是必不可少的。

檔案主要有

1、個人人事檔案:是記錄壹個人的主要經歷、政治面貌、品德作風等個人情況的文件材料,起著憑證、依據和參考的作用,在個人轉正定級、職稱申報、辦理養老保險以及開具考研等相關證明時,都需要使用檔案。

在很長的壹段時間內,我國現行的檔案管理制度還不會取消。檔案中會涉及很多方面的問題,諸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國家強制推行的福利政策。隨著社會發展保險體制的健全,檔案的壹些功能會相應淡化,同時壹些新的功能也將會被更多人加以認識。

因此提醒大家,“人檔分離”體現著社會在進步,但並不代表著檔案能夠隨意丟棄,壹些人可以將檔案交由社會公***人事部門代管。 畢業生的人事檔案由學校在其派遣後,按其就業單位,統壹投寄到畢業生工作單位所歸屬的人事檔案管理部門,畢業生本人無權攜帶人事檔案,畢業當年未就業的,檔案轉到畢業生戶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保存,就業後接收單位人事部門提取。

2、學籍檔案:自考生的學籍檔案材料原件應及時歸到自己的人事檔案中,存放在相關人事部門。

自考是社會性考試,考試機構只負責考生的學籍管理,不負責其人事檔案管理。所有自考生從註冊報考那天起,就在市自考辦的相關系統中,自動生成學籍檔案,壹經建立,長期有效。考生取得畢業證書時,市考辦會將畢業證書與學籍檔案材料原件壹起發到考生手中,考生要自行存放學籍檔案。

有工作單位且單位有存放人事檔案部門的自考畢業生,可將學籍檔案材料及時送單位人事部門,而對於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可將學籍檔案材料原件存放街道辦事處、當地派出所或人才交流中心等有權存放人事檔案的部門代管,與自己的人事檔案歸在壹起,壹定不要自己拿著,妳的學籍檔案應是人事檔案的壹部分。

在高校研究生錄取過程中,有的自考生個人手持自考檔案辦理調檔工作,這是不允許的。考生應該了解每個人的檔案都與自己今後升學、就業、提職、出國等有著極其密切的關系,不能忽視自己檔案的存放問題。

自學考試的學籍檔案也叫考籍檔案,主要包括《畢業生登記表》和《考生畢業審定表》,內容涉及考生姓名、專業、區縣、第壹次參加考試時間、準考證號、填表日期、曾用準考證號、身份證號碼、其他身份證件號、聯系電話、本人簡歷、獎懲情況、自我總結、單位鑒定、初審及復審等信息。

妳的遷移證過期了嗎?看看,否則妳只有回妳學校當地的派出所補辦遷移證,而且只能補辦壹次,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戶口遷移須知

壹、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的,應將戶口由學校遷移到工作單位所在地。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及學校所在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戶口遷移證》辦理入戶手續。

二、戶口不在學校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的,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就可將戶口由原籍直接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戶口遷出地公安機關憑《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直接辦理《戶口遷移證》,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不需發《準予遷入證明》。

三、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的,公安機關憑畢業生本人的畢業證和《戶口遷移證》辦理恢復戶口手續。

四、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離開學校時,還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暫緩2年就業。暫緩就業畢業生的戶口可繼續保留在學校2年。畢業生在暫緩就業期間落實工作單位的,公安機關憑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暫緩就業畢業生,在暫緩期滿後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照有關規定將戶口遷回原戶口遷出地。

五、戶口在學校的原農業戶口性質畢業生,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並要求恢復農業戶口性質的,可予辦理。為妥善處理好“非轉農”後出現的問題,事先應征求申請“農業戶口”所在地的鄉鎮或村委會意見。

六、入學時未將戶口辦理“農轉非”手續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後,在辦理戶口遷出時,戶口遷出地公安機關在為其辦理“農轉非”手續後,以“非農業”戶口性質遷出。

七、戶口在學校的本省生源畢業生,未落實工作,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其父母戶口已遷移到本省其他地區的,可直接將戶口遷至其父母戶口所在地;如果父母壹方還在原籍居住的,該畢業生的戶口仍應遷回原籍。

八、已領取《遷移證》將戶口遷回原籍的畢業生,因故壹直未辦理落戶手續,遷入地公安機關問明情況後,憑原《遷移證》恢復戶口;已領取《遷移證》將戶口遷往異地,因故壹直未辦理落戶手續的,按有關管理規定辦理。

九、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分配工作後,人事部門不再發《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分配報到證》。公安機關憑下列畢業生提供的相應證明材料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1、被機關錄用的,提供地級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門簽發的《錄用通知書》。

2、被事業單位(不含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不要財政撥付任何經費的事業單位)聘(錄)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門簽發的《事業單位聘(錄)用畢業生通知書》。

3、被企業(含各種所有制企業)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不要財政撥付任何經費的事業單位接收的,提供縣級以上政府人事部門簽發的《畢業生就業通知書》。

來自百度……

對壹樓的人表示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