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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在馮友蘭先生的生活世界中屬於什麽位置?

馮友蘭先生認為莊子混淆了自然之境和天地之境,但事實並非如此。自然境界與天地境界的本質區別在於“我”的不同:前者是“無我”的境界,後者是“有大我”的境界。莊子明確區分了這兩種不同的境界:“無我”境界被莊子稱為“真”,“真”境界中的人是“真人”;“有大我”的境界被莊子稱為“獨”的境界,“獨”的境界裏的人都是“怪胎”。馮友蘭先生錯判莊子,是因為他們對最高境界的判斷標準不同。莊子以“不待”來定義最高境界,所以其最高境界包括“主客之治尚未生成”的自然境界和“主客之治之外”的天地境界。從功夫理論來看,“真”是莊子向往的最高境界,“獨”是莊子通過“忘”的修煉所能達到的最高境界。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莊子是想“反真”,最後“見獨立”。

關鍵詞:真;獨立性;忘記;功夫;分界線

馮友蘭先生在《新原始人》中指出:“道家能看清楚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的區別。但是,他們往往看不清楚天地與自然的區別。”馮友蘭《新原始人》,《三松堂全集》第4卷,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第506頁。引用下面這本書,只用文章標註書名和頁碼。所謂“不清”,指的是道家聖人的境界,也就是天地境界。但他們有時贊美的只是自然狀態”[馮友蘭《新原道》《三松堂全集》第5卷第56頁]。馮友蘭先生的觀察無疑是敏銳的。以道家代表人物莊子為例。他所謂的“最高境界”,有的是馮先生所說的自然境界,有的是天地境界。但這是否意味著莊子“看不清”自然境界和天地境界的區別呢?本文通過對《莊子》文本的分析,認為莊子能夠明確區分自然境界和世界境界,前者被莊子稱為“真”的境界,後者被莊子稱為“獨”的境界。莊子將二者同時視為人類存在的最高境界,因為莊子以“無物可治”(超越治療)來定義最高境界。以“真”為特征的自然境界和以“獨立”為特征的天地境界,都是“等”的境界。

壹、“我”的區別:自然境界與天地境界的本質區別。

要論證莊子能夠區分自然境界和天地境界,需要搞清楚兩者的本質區別。

自然境界和天地境界來自馮友蘭先生的《人生境界論》。馮先生根據人的認識程度的不同,把人的精神境界分為四種——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他指出,自然境界的人覺悟程度最低,可以說是“無覺悟”,他們的行為完全取決於習慣或本性。處於功利境界的人,覺悟程度低,行為“為利”,即謀取私利。處於道德境界的人,悟性高,行為“義”,即為了社會公共利益。天地境界的人悟性最高,達到“非常解”,其行為是“為天做事”,即作為宇宙的壹員做好自己的事情。

根據上面的論述,自然境界和天地境界是人的境界的兩端,以覺知程度為標準,前者是“無覺知”,後者是“非常解”,兩者應該是完全不同的,不會造成混淆。但事實並非如此。馮友蘭先生指出,從“解”的角度來看,“無意識解”和“非常解”都表現為“無解”。

關於“覺知”,馮先生說:“人做壹件事,就知道壹件事是什麽樣子。這是理解,這是解決;當他做某事時,他意識到他正在做某事。這是意識,這是意識。”(新原始人,第471-472頁)“理解”是理解,是壹種認知活動。從“解”的角度來看,“無意識解”肯定是“非解”,這壹點無需細說。但作為最高程度的“非常解”,也是“無解”。因為“解”作為壹種認知活動,必須有壹個認知主體和壹個認知客體,而“非常解”就是對宇宙的認識。需要註意的是,這裏的“宇宙”不是物質宇宙,而是指大全,是理學四大基本概念之壹。詳見馮友蘭《理學》,三松堂全集第四卷,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第26頁】。問題就在這裏:從邏輯上來說,“大全”是無法識別的。因為根據“大全”的定義,“大全”是壹個包羅萬象的絕對“壹”。如果把“大全”作為認識的對象,那麽作為認識主體的人就不屬於“大全”,這就導致了邏輯上的矛盾。所以“大全”是不可思議的,“非常解”只能是“無解”。

但從“覺”的另壹個方面“覺”來看,自然境界和世界境界還是有區別的:自然境界是“無意識的”,而世界境界是“有意識的”。馮友蘭先生指出:

同樣的天道境界,雖然是不可思議的知底,人在其中不可能對其境界有不可思議的理解,但這種境界是不可思議的理解的結果。所以在天地境界裏,底層的人意識到自己在天地境界裏,而在自然境界裏,底層的人不會意識到自己在自然境界裏。如果它是有意識的,它的境界就不是自然的境界。(《新原始人》,第572頁)

因為“覺知”是有意識的,是壹種心態,與認知無關,雖然無解,但也是“有意識”的。然而,自然境界的“無意識解”既是“無意識的”,又是“無意識的”,因此,這兩種境界的本質區別在於“意識”的存在。需要註意的是,這是兩者在“無解”前提下的本質區別。之所以要加這個前提,是因為功利境界和道德境界的人也是“自覺”的,只是“自覺”和“自覺”而已。馮友蘭先生為了說明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的區別,引入了“我”的概念。

以“我”來劃分人的境界,最早見於王國維先生的《人間花刺》。王國維先生把人的境界分為“有我”和“無我”;

有我之境,無我之境。“淚問花不語,紅飛過秋千。”“就像冷泉關孤亭,夕陽落杜鵑。”這是我的地盤。“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寒潮起,白鳥悠然。”沒有我的位置。王國維《人間詞話》,載《王國維文學作品三種》,北京:商務印書館,2010,第25-26頁。

這是以“我”的存在來劃分人的境界。馮友蘭先生吸收了這壹觀點,指出“認識‘我’可以說是‘我的意識’”(《新原始人》第505頁)是人的主體意識的表現。從“我”的存在來看,自然境界的人還沒有生成自己的主體意識,所以是“無我”的。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在他們的主體意識中都已經直立起來,所以是“自成壹體”的。此外,“我”還可以細分為對事物正確的“自我”和對事物不正確的“自我”。也是“我”的境界,自然道德的境界是“我”的境界,天地境界是“我”的境界。所以,根據“我”的不同,人的境界可以分為三種:無我之境、有我之境、有我之境。馮友蘭先生把“我”分為具有私人意義的“自我”和具有支配意義的“自我”,已經具有“我”的“相對主體”和“絕對主體”的意義,但又不完全相同。如馮友蘭先生將道德境界視為“有大我”的境界,發展不完全,主要是從“主義”的角度考慮的。從“相對主體”和“絕對主體”的角度看,道德境界本質上是“自我”的境界。(馮友蘭《新原始人》第504-505頁)“相對主體”與“絕對主體”的區分,參見孟培源《主體、心靈、境界——我的中國哲學研究》,載於《今日中國哲學》,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6,第8466頁。

從上面的論述可以看出,馮友蘭先生所謂的“我”,其實就是作為境界主體的“人”的主體性。因為境界永遠是人的境界,人有什麽樣的主體性,就有什麽樣的境界。需要註意的是,這裏所謂的“主體性”並不是指人作為主體的某種性質(如能動性),而是指人作為什麽樣的主體而存在。在自然境界中,人的主體意識尚未生成,“人”還處於前主體狀態,所以其境界是“無我”。在功利境界和道德境界中,人的主體意識已經生成,人作為“對事”的相對主體而存在,所以其境界是“有我”的境界。天地境界中的“人”超越了物我對立,成為“物無我有”的絕對主體,其境界是“有大我”的境界。

總結起來,自然境界就是“無我”的境界,天地境界就是“有大我”的境界。對於莊子來說,兩者的區別是顯而易見的。前者他稱之為“真實”的境界,後者他稱之為“獨特”的境界。

二、“真”境界:“無我”的自然境界

“真”字在《莊子》中出現了六十多次。其中“反對真理”的說法與境界有關。莊子兩次提到“與其真理相反”,第壹次是在《大宗師》:

子胡桑、孟子凡和子張勤互相說:“誰能壹無所有,又壹無所有呢?誰能在霧中遨遊,搔抓無限;忘記對方才能活下去,永遠不會窮到最後?”

三個人相視壹笑,他們成了朋友。

莫然看見,他的兒子胡桑死了,沒有埋葬。孔子聽說了,就讓子貢去侍候事情。或編曲,或擊鼓彈琴,齊聲高唱:“來胡桑吧!來胡桑吧!正好相反,我還很固執!”(大宗師)【本文所引《莊子》根據陳鼓應《莊子註譯(修訂版)》(北京:商務印書館,2007年)。〗

子死的時候,孟子作為朋友,與子反目,但並不悲傷(“和唱”),把子的死稱為“其理的反面”,表現出壹種羨慕的心情(“我還是壹個人”)。什麽是“對面”?程解釋說:“夫無中生有,名曰命;什麽都沒有了,名字叫死亡。現在妳還是空的,妳是回真的,我還是被派到人間,只是我沒有還桑葚。”[[清]郭慶範、王小語校對《莊子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61年,第266頁]在這裏,程將“真”與“無”對應起來,認為“反”就是回歸“無”。為什麽“真理”是“虛無”?這與“真”字的本義有關。

壹般認為“真理”壹詞的本義是“不朽”。許慎在《說文解字》中把“真”解釋為“真”:“神仙幻化升天。從

從眼睛,從眼睛。八、負荷也。【[漢]許慎、許宣修訂《說文解字》,北京:中華書局,2013,第166頁】許慎的“神仙論”似乎符合《莊子》對“真人”的描述:

什麽是真正的人?古代真正的人,不是叛逆,不是成功,也不是無知。如果是,妳會後悔,但不會自滿;如果是這樣,爬得高,不入水,不入火都不難。即使那些知道的人也可能對道是虛假的。

什麽是真正的人?古代真正的人,不是叛逆,不是成功,也不是無知。如果是,妳會後悔,但不會自滿;如果是這樣,爬得高,不入水,不入火都不難。即使那些知道的人也可能對道是虛假的。

真正的古時候的人,睡覺無夢,感覺無憂無慮,吃東西不舍得,深呼吸。真正的人的氣息在腳跟,每個人的氣息都在喉嚨。屈服的都是壹肚子話。想深的人很淺。

古代真正的人不知死活;出門不愉快,但也不遠;然而,它走了,卻又剛剛到來。不忘開始,不求結束;樂之以之而忘之,就是說不以心傷道,以人助天。對,就叫真人。(大宗師)

從字面上講,莊子筆下的“真人”不同於世俗之人,既不會被外物所害(“登高不栗,入水不濕,入火不熱”),也不會被生死所困(“不知生,不知死”),這無疑就是後來道家所謂的“神仙”。所以,許慎把“真”理解為“化仙為天”,似乎也就順理成章了。但從文本訓詁學的角度來看,這種解釋還有待商榷。董蓮池教授指出,許慎解釋的“鎮”字是以篆書“鎮”為基礎的,而青銅器銘文“鎮”字是從?從三腳架上,還是從?出自《北丁聰》,“構形的意義不太清楚,但它所代表的絕不是‘神仙幻化成天’。”文字不跟宗旨,不跟口號,從‘八’開始跟的東西,並不表示承載的東西。《不能信任徐碩》[《董蓮池文本解讀》],北京:作家出版社,2004年,第323頁]。

就文字的發展演變來說,篆書是較晚的文字,“真”字在金文中已經出現。所以許慎對“真”字的詮釋更像是壹種旁系。也就是說,興起於漢代的道教,首先把先秦道教中的“真人”理解為“神仙”,然後許慎受其影響,推斷出“真”字的本義是“神仙”,最後根據“真”字的篆書附會。

通過分析“真”字的銘文,唐蘭先生指出:

我稱之為真言書?當時,從貝?聲音,?不變?什麽?,真正的古文?是啊。真實在真實部分,真實在部分,真實的聲音是相似的。《詩經·小宛》:“我哀我寡”,毛傳:我飽。、胡、等。都把“填讀”叫做“不”,就是壹個例子。改變?什麽?古代沒有這個詞。是人造的嗎?,而且是很大的區別。?用什麽?反之,就是壹個字。.....王君的《說文解字》中的石聞舉例?雲“蓋人不倒”。很有見地。然而,它仍未完成。朱的《說文通訓》之所以被增補?雲“可疑?”,“更徹底,顧還不知道古不變?什麽?,?妳會寫字嗎?其實都應該像遊泳壹樣去讀。[唐蘭對真理的闡釋],載於《唐蘭先生文學作品集》,故宮出版社,1995,第33頁。最初發表在考古學會雜誌第5期,1936。〗

據唐蘭先生考證,“真”字的本義是“墮落者”,即“墮落者”,從中可以引申出衰竭、死亡、滅絕的含義。日本漢學家白川方明也指出,“真”字是由“?”組成的“然後呢?”倒置的形式是指死者。《泰》表現壹個倒掛的人\[[日]白川敬著,蘇炳譯,《常用詞釋義》,北京:九州出版社,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