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蘇軾生平
他的父親蘇洵,即《三字經》裏提到的“二十七,始發憤”的“蘇老泉”。蘇洵發憤雖晚,但用功甚勤。蘇軾晚年曾回憶幼年隨父讀書的狀況,感覺自己深受其父影響。當然,假若沒有蘇洵的發奮讀書,也就不可能使蘇軾幼年承受好的家教,更不能年未及冠即“學通經史,屬文日數千言”,也就更不可能有日後的文學大家。
嘉佑元年(1056年),虛歲二十壹的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翌年,他參加了禮部的考試,以壹篇《刑賞忠厚之至論》獲得主考官歐陽修的賞識,卻陰差陽錯地高中進士第二名。
嘉佑六年(1061年),蘇軾應中制科考試,即通常所謂“三年京察”,入第三等,為''百年第壹''.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後逢其父於汴京病故,丁憂扶喪歸裏。熙寧二年(1069年)服滿還朝,仍授本職。他入朝為官之時,正是北宋開始出現政治危機的時候,繁榮的背後隱藏著危機,
此時神宗即位,任用王安石支持變法。蘇軾的許多師友,包括當初賞識他的恩師歐陽修在內,因在新法的施行上與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被迫離京。朝野舊雨雕零,蘇軾眼中所見的,已不是他二十歲時所見的“平和世界”。
蘇軾因在返京的途中見到新法對普通老百姓的損害,很不同意宰相王安石的做法,認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書反對。這樣做的壹個結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離京的師友壹樣,不容於朝廷。於是蘇軾自求外放,調任杭州通判。
蘇軾在杭州待了三年,任滿後,被調往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政績顯赫,深得民心、這樣持續了大概十年,蘇軾遇到了生平第壹禍事。當時有人(李定等人)故意把他的詩句扭曲,大做文章。元豐二年(1079年),蘇軾到任湖州還不到三個月,就因為作詩諷刺新法,“文字毀謗君相”的罪名,被捕下獄,史稱“烏臺詩案”。
二、蘇軾烏臺詩案
元豐二年(1079年),蘇軾四十三歲,調任湖州知州。上任後,他即給皇上寫了壹封《湖州謝表》,這本是例行公事,但蘇軾是詩人,筆端常帶感情,即使官樣文章,也忘不了加上點個人色彩,說自己“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這些話被新黨抓了辮子,說他是“愚弄朝,妄自尊大”,說他“銜怨懷怒”,“指斥乘輿”,“包藏禍心”,諷刺政府,莽撞無禮,對皇帝不忠,如此大罪可謂死有余辜了。
他們從蘇軾的大量詩作中挑出他們認為隱含譏諷之意的句子,壹時間,朝廷內壹片倒蘇之聲。這年七月二十八日,蘇軾上任才三個月,就被禦史臺的吏卒逮捕,解往京師,受牽連者達數十人。這就是北宋著名的“烏臺詩案”(烏臺,即禦史臺,因其上植柏樹,終年棲息烏鴉,故稱烏臺)。
烏臺詩案這壹巨大打擊成為他壹生的轉折點。新黨們非要置蘇軾於死地不可。救援活動也在朝野同時展開,不但與蘇軾政見相同的許多元老紛紛上書,連壹些變法派的有識之士也勸諫神宗不要殺蘇軾。
王安石當時退休金陵,也上書說:“安有聖世而殺才士乎?”在大家努力下,這場詩案就因王安石“壹言而決”,蘇軾得到從輕發落,貶為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本州安置,受當地官員監視。蘇軾坐牢103天,幾次瀕臨被砍頭的境地。幸虧北宋時期在太祖趙匡胤年間既定下不殺士大夫的國策,蘇軾才算躲過壹劫。
三、東坡魚
蘇軾不僅是文學大家,在饕餮美食上也很有壹手,除了廣聞人知的東坡肘子外,蘇學士還擅長燒魚,其烹制的魚堪稱壹絕。壹次,蘇軾雅興大發,親自下櫥做魚,剛剛燒好,隔著窗戶看見黃庭堅進來了(黃庭堅是中國古代四大字體蔡蘇米黃宗祖之壹,是蘇軾摯友,兩人經常以鬥嘴為樂)。
知道又是來蹭飯卡油,於是慌忙把魚藏到了碗櫥頂部。黃庭堅進門就道:“今天向子瞻兄請教,敢問蘇軾的蘇怎麽寫?”蘇軾拉長著臉回應:“蘇者,上草下左魚又禾。”黃庭堅又道:“那這個魚放到右邊行嗎?”蘇軾道:“也可。”
黃庭堅接著道:“那這個魚放上邊行嗎?”蘇軾道:“哪有魚放上面的道理?”黃庭堅指著碗櫥頂,笑道:“既然子瞻兄也知曉這個道理,那為何還把魚放在上面?!”壹向才思敏捷的蘇軾,這次被黃庭堅整了個十足十!
四、吟詩赴宴
蘇軾二十歲的時候,到京師去科考。有六個自負的舉人看不起他,決定備下酒菜請蘇軾赴宴打算戲弄他。蘇軾接邀後欣然前往。入席尚未動筷子,壹舉人提議行酒令,酒令內容必須要引用歷史人物和事件,這樣就能獨吃壹盤菜。其余五人轟聲叫好。“我先來。”年紀較長的說:“姜子牙渭水釣魚!”說完捧走了壹盤魚。
“秦叔寶長安賣馬,”第二位神氣的端走了馬肉。“蘇子卿貝湖牧羊,”第三位毫不示弱的拿走了羊肉。“張翼德涿縣賣肉,”第四個急吼吼的伸手把肉扒了過來。“關雲長荊州刮骨,”第五個迫不及待的搶走了骨頭。“諸葛亮隆中種菜,”第六個傲慢的端起了最後的壹樣青菜。
菜全部分完了,六個舉人興高采烈的正準備邊吃邊嘲笑蘇軾時,蘇軾卻不慌不忙的吟道:“秦始皇並吞六國!”說完把六盤菜全部端到自己面前,微笑道:“諸位兄臺請啊!“。六舉人呆若木雞。
五、出人頭地
蘇軾在京城會考時,主審官是大名鼎鼎的北宋文學名家歐陽修。他在審批卷子的時候被蘇軾華麗絕贊的文風所傾倒。為防徇私,那時的考卷均為無記名式。
所以歐陽修雖然很想點選這篇文章為第壹,但他覺得此文很像門生曾鞏所寫,怕落人口實,所以最後評了第二。壹直到發榜的時候,歐陽修才知道文章作者是蘇軾。
在知道真實情況後歐陽修後悔不已,但是蘇軾卻壹點計較的意思都沒有,蘇軾的大方氣度和出眾才華讓歐陽修贊嘆不已:這樣的青年才俊,真是該讓他出榜於人頭地啊(成語出人頭地就是從這兒來的)!”並正式收蘇軾為弟子。
擴展資料
蘇軾簡介:
蘇軾(1037~1101)宋朝人,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謚號文忠,享年64歲。南宋高宗朝,贈太師,追謚號“文忠”。
眉州眉山(即今四川眉山)人,漢族,是父親蘇洵的第五個兒子,是北宋著名文學家、書畫家、散文家、詩人、詞人。嘉佑二年(1057)與弟轍同登進士。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熙寧二年(1069),父喪守制期滿還朝,為判官告院。與王安石政見不合,反對推行新法,自請外任,出為杭州通判。遷知密州(今山東諸城),移知徐州。
元豐二年(1079),罹“烏臺詩案”,責授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文。哲宗立,高太後臨朝,被復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東蓬萊);4個月後,遷為禮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又遷翰林學士知制誥,知禮部貢舉。元佑四年(1089)出知杭州,後改知潁州,知揚州、定州。
元佑八年(1093)哲宗親政,被遠貶惠州(今廣東惠陽),再貶儋州(今海南儋縣)。徽宗即位,遇赦北歸,建中靖國元年(1101)卒於常州(今屬江蘇),年六十五,葬於汝州郟城縣(今河南郟縣)。
他與他的父親蘇洵(1009~1066)、弟弟蘇轍(1039~1112) 皆以文學名世,世稱“三蘇”;與漢末“三曹父子”(曹操、曹丕、曹植)齊名。“三蘇”為唐宋八大家中的三位,作品有《東坡七集》《東坡樂府?》等。在政治上屬舊黨。豪放派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