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部劇也是有不少的疑點,這些疑點也是讓不少觀眾感到頭疼,就好比同樣是受賄,高育良被判了十八年,而李達康卻沒事,這就很奇怪了!當然,受賄的人並不是他們兩本人,而是他們的妻子,壹個是高小鳳,壹個是歐陽菁。
在呂州時,高小鳳收下了趙瑞龍贈送的壹套大別野,不是,大別墅!這兩人在別墅也玩的別提有多歡,看裏面的風格肯定價格不菲!而歐陽菁則是與劉新建等人有關系,收了人家的錢,可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在結局時,高育良鋃鐺入獄,被判了十八年,而李達康卻沒事,為何?
壹、高育良犯的錯不僅僅只有妻子受賄壹方面,他還簽下了遺臭萬年的美食城項目,雖然只有這個錯,但是,這個錯誤是具有嚴重性的!美食城的項目不僅讓周遭的人民群眾受到了影響,還對環境造成了破壞,讓呂州從天堂墮入了地獄。
而李達康就不同了,他雖然也是有犯錯,但是,他勇於承擔,就算他沒有承擔,也有不少人爭先恐後為他頂著,比如王大路、易學習等等,這就是人格魅力放光芒啊!在這些年來,李達康經手的每壹處地方都風調雨順,沒有什麽大的紕漏,為漢東的貢獻都在人民群眾的眼中。
二、就是李達康站對了隊伍。自打在呂州被趙立春踢出“趙家班”的隊伍後,李達康就慢慢找到了新的靠山,不然他肯定是無法在趙立春的掌權下進入常委班子的。之後,沙瑞金來了,通過壹些溜須拍馬的方式(當然,也是李達康有實幹的本事),成功站到了沙瑞金的隊伍。
而高育良就不同了,他是“趙家班”元老級的人物,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夠與趙立春切割的,所以,在沙瑞金手持北京方面下發的尚方寶劍來到漢東時,高育良擺出的姿態很是高冷,就連正常的匯報工作都少之又少。結局大家也都看到了,趙立春倒了,樹倒猢猻散,高育良自然無法幸免。
同樣是受賄,李達康安然無恙,高育良卻被判了十八年,對於這個劇情,導演也是經過精心設計的,果然,《人民的名義》的成功是必然的,每壹個橋段都有著其特殊的含義。不知道妳對這部劇有哪些疑問,不妨提出來壹起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