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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唯文字與美食不可辜負

2021年,是魯迅誕辰140周年。作為中國現代偉大的文學家、思想家和革命家,魯迅在人們心中,是“橫眉冷對千夫指”、“怒向刀叢覓小詩”的嚴肅模樣。板正的寸頭,倔強的胡須,如匕首、投槍壹樣的文章,充滿了戰鬥氣息。

然而,又壹次翻開先生的書,重新閱讀回味,從點點滴滴文字中發覺,這是壹個在生活中極有趣味的人,壹個十足的美食家。

魯迅先生並沒有特意寫過介紹美食的書,但是在他的很多作品中,都可以尋覓到食物的蹤跡。字裏行間流露出的,是先生獨特的品味。對於美食,他絲毫不含糊。

家鄉的味道

1881年9月25日,魯迅出生於浙江紹興城內東昌坊新臺門周家。在家鄉紹興,度過了他的童年與少年時光。

11歲那年,魯迅進入三味書屋讀書,師從壽鏡吾。可是第二年,祖父周介孚就因為犯了事,被投入監獄。屋漏偏逢連夜雨,他的父親周伯宜又重病不起,從此家道中落,全家人只好到鄉下避難。

為了給父親治病,孝子魯迅每天都要出入於當鋪和藥店之間,受盡了冷眼。1896年,父親周伯宜去世,家境更加艱難。

這是壹段歡樂與悲傷交織的人生歲月,即便後來離開了這裏,紹興仍然是他心頭無法繞開的壹座城。這裏的飲食印記,深深刻在了魯迅的創作中。

在《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裏,有何首烏根,吃了便可以成仙。覆盆子又酸又甜,色味都遠甚於桑椹。不僅吸引了兒時的魯迅,也開啟了他的美食味蕾。童真,趣味,引得人會心壹笑。

《朝花夕拾》中,冬天吃水缸裏的薄冰,正月初壹吃福橘,那位說:“好,再吃壹塊”的衍太太,被魯迅稱之為“和藹”。還有菱角、茭白、香瓜,等等這些,都是極其鮮美可口的。

在江浙鄉裏釣蝦,收獲的戰利品放姜煮熟,加醬油吃。《社戲》中的社戲,精不精彩,已經不重要了,孩子們惦記的,是晚上偷來煮食的羅漢豆。用八公公船上的鹽和柴壹起煮,那味道,真香。

《故鄉》中月下的少年閏土、猹和西瓜,惟妙惟肖,仿佛就在眼前。閏土給魯迅送來了自家曬的青豆,雖不貴重,但方便又耐吃。

《風波》裏面,人們端出了梅幹菜、糙米飯和炒豆子。梅幹菜,是魯迅鐘愛的壹味,他借文中趙七爺之口,贊嘆幹菜的味美,他還在《華蓋集續編·馬上支日記》中驕傲的提出建議:如果紹興人帶了幹菜去北極探險,恐怕不會生壞血病,可以走得更遠壹點。

《祝福》中提到,福興樓有道菜叫清燉魚翅,壹元壹大盤。《在酒樓上》的油豆腐,煮得十分好,可惜辣醬太淡薄。

人們最熟悉的,是茴香豆。《孔乙已》中,窮困潦倒的孔乙己,時常到店裏要壹碟茴香豆做下酒菜。本是普普通通的蠶豆,饞的無數小讀者,在課堂上對著課本流了壹桌子口水。後來,“茴”的四種寫法,人盡皆知。

壹道道熟悉的美味,勾起魯迅無限的鄉愁。紹興的飲食文化,是他小說裏的鄉土情懷。

尋味京城

從日本回國後,1912年,受蔡元培邀請,魯迅到教育部任職,開始了“北漂”生活。前七年,住在位於南半截胡同的紹興會館裏。後來又搬遷至八道灣11號、磚塔胡同61號、宮門口西三條21號。

雖然在教育部工作,魯迅的公務員生活卻十分無聊。1920年起,他先後在北京大學等八所大中學兼課,成為了廣大革命青年敬仰的導師。

魯迅在北京待了近15年的時間,除了工作、教書、寫作、交友外,最熱衷的就是尋覓美食。在《魯迅日記》流水賬式的記錄中,很大壹部分都是和吃有關,裏面提到的北京飯館酒樓達到了65家,而且他下飯店時,幾乎從不選素菜館。

魯迅在1912年5月7日,到北京的第三天,日記裏就提到了“廣和居”。這是他常去的壹個館子,北京“八大居”之首。四合院布局,房間眾多,很適合魯迅帶著三五好友組團前去。

剛到北京時,魯迅的壹部分薪水要寄回老家,還有平時的生活花銷,因此幾乎不點這家老字號的名貴菜,而是普通炒菜。其中,炒腰花和“三不沾”,是魯迅的最愛。遇到有人來家裏做客,魯迅會直接讓廣和居把飯菜送上門,類似於現在的“外賣”。

緊接著,其他飯館陸續進入了魯迅的視野裏。同和居經營山東菜,魯迅最喜歡這裏的炸蝦球和混糖大饅頭。東興樓的醬爆雞丁,值得細細品嘗。致美樓的廚師手藝高超,抓炒雞片、糟溜魚片、油爆肚絲,很考驗技術。

除了“八大居”和“八大樓”,魯迅同樣不會錯過平民小館。午間工作餐時間,他常常拉著陳師曾、齊壽山去“龍海軒”,這是壹家小飯館,招牌菜是軟炸肝尖、鍋燒肚塊,特別合魯迅的口味。

另壹家小切面鋪“和記”,價格實惠,以牛羊肉出名,幾個人來到這裏,魯迅總要點壹碗清湯大塊牛肉面。

如果逛完琉璃廠,魯迅會馬上奔赴大柵欄西街,這是京味小吃壹條街,日記中屢次出現的“青雲閣”,是街上品茗會友的好去處。在玉壺春茶樓裏,點上壹份春卷和蝦仁面,就能度過壹下午的閑暇時光。厚德福以燒魚聞名,蘿蔔魚、糖醋瓦塊堪稱壹絕。

家鄉菜壹樣難以割舍,南味齋是著名的江蘇館子,糖醋黃魚、蝦子蹄筋,最為拿手。杏花村是專門做紹興菜的山陰館子,最擅長溜鱔片,雖然離住處比較遠,魯迅依然經常光顧。

在北京,魯迅還收到了家鄉親友寄來的土特產,他在日記裏壹壹記錄了下來:幹魚、風雞、醬鴨,還有糟貨。特別是壹種被稱為“糟鴨卵”的食物,其實就是用酒糟腌制的鹹鴨蛋,蛋黃流油,酒香撲鼻,思鄉味在屋內彌漫。

江南人特別喜歡螃蟹,魯迅曾經感嘆道:“第壹次吃大閘蟹的人是很可佩服的,不是勇士誰敢去吃它呢?”他愛螃蟹,大的用水煮熟,小的燒成小菜。魯迅認為吃蟹既可以享受好友相聚的“眾樂樂”,也可以體味壹人食用的“獨樂樂”。

1915年9月10日的那壹篇,魯迅用“大飲啖,劇譚”五個字,寫出了“眾樂樂”的酣暢淋漓之感。而1918年9月13日,他描繪的則是壹人食“獨樂樂”的情景了。

在《論雷峰塔的倒掉》中,魯迅把螃蟹揭開背殼,吃完了蟹黃蟹膏,露出圓錐形的薄膜,小心的切下,取出,變成壹個羅漢模樣的東西。在這位美食家眼裏,此時的螃蟹有頭有臉,身子是坐著的,於是他把它形容為“蟹和尚”,就是躲在裏面避難的法海。

螃蟹的用處遠不止這些,在《瑣記》中,魯迅用這種食物打比喻,說霸道行徑就像螃蟹,他尖銳地予以抨擊,話有些兇,格外生動。

滬上佳肴

1927年至1936年,魯迅人生最後的九年是在上海度過的。在這裏,他創作了大量的雜文和散文,翻譯、介紹了很多國外進步書籍。由於受聘為政府特約撰述員,再加上作品版稅,他的月收入達到了724元,約合今人民幣2萬多元,顯然屬於中產階級水平。

然而,他的日常生活十分接地氣。上海是壹個美食之都,魯迅到達上海的當晚,就在壹家叫“陶樂春”的川菜館就餐。這裏的名菜有粉蒸鮰魚、大魚頭和貴妃雞。

魯迅身為文壇巨匠,朋友更多了,飯局自然不能少。當然,擔任請客角色的,多半是收入高的魯迅本人。據《魯迅日記》1932年7月3日記載,魯迅在知味觀設宴款待了賓客十余人。

知味觀經營杭州風味菜,是魯迅去得最多的地方。它的拿手菜裏有壹個叫化雞。1933年10月23日記載,魯迅在知味觀宴請日本好友,席間向客人推薦了叫化雞的來歷和做法。這引起了在座嘉賓的極大興趣,他們回日本後就開始宣傳,使知味觀和叫化雞在當地出了名。

上海有壹家梁園致美樓,以河南菜為主,1936年8月25日記載,魯迅收到了好友曹靖華寄來的猴頭菇四枚。而扒猴頭,正是梁園最出名的菜,魯迅平時很喜歡吃。為了投其所好,所以曹靖華經常送猴頭菇給魯迅。

魯迅曾經在書信中說:如果自己是植物學家,或者農學家,也許可以親自研究培養出猴頭菇。

1934年12月9日記載,魯迅邀請蕭軍夫婦和壹眾友人在梁園就餐。同月30日,日本朋友來魯迅家裏做客,他幹脆邀請梁園的名廚上門,到他家中烹飪美味。

後來蕭紅回憶:去魯迅家吃飯,“菜食很豐富,魚,肉都是用大碗裝著,起碼四五碗,多則七八碗”,力所能及而不奢華,這是魯迅家的待客之道。

日記在1933年9月11日記錄,魯迅去曹聚仁家裏吃晚飯,這次聚餐,魯迅對主人家做的“小麥鈴”情有獨鐘,這是壹種浦江面食。

其實早在這壹年的1月,魯迅就用筆名“羅憮”,為曹聚仁的《濤聲》寫了壹篇《三十六計走為上計——寄〈濤聲〉編輯的壹封信》,後來收入了《南腔北調集》中,改名為《論“赴難”和“逃難”》。

功德林是素食館,愛葷的魯迅,並不喜歡這裏用豆制品為原料、以假亂真的“肉食”。他把這些素肉、素雞、素魚,定義為吃素人的虛偽,其實心中念念不忘吃葷。所以即使壹道素菜,也逃不過魯迅的文字剖析。

零食的魅力

1912年中秋節,魯迅在日記中提到,在稻香村買了食物三品。稻香村是北京著名的糕點鋪,魯迅兩年之內在此買了幾十次點心,因為他是壹個標準的零食控。

魯迅寫過壹篇文章,題目就叫《零食》,他認為上海的居民,和零食是拆不開的。對於零食的功效,他也有自己的理解,覺得這是壹種養生食品。他家裏的零食從來沒有斷過,為了避免無食物可吃,魯迅每次外出回來的路上,都會順帶買壹些小零食。

在1913年5月2日的日記中,魯迅收到了日本友人寄來的羊羹,這是他留學日本時喜歡的糕點,回國後還念念不忘。可是這個下午吃得太多,魯迅開始牙痛。第二天當他看完牙醫,仍舊義無反顧地去稻香村買了餅幹。吃糖導致牙齒變差的痛,抵不過對甜味的執念。

1913年5月10日記載,魯迅再次看完牙齒,歸途路過臨記洋行,又忍不住買了餅餌。餅餌的魅力在另壹篇日記中更加明顯,這次魯迅散步,不小心踩到破磚摔傷了膝蓋,仍然忍著痛買完餅餌,才回家給傷口塗上碘酒。

魯迅經常工作到很晚,零食可以抵禦饑餓,緩解緊張疲勞。魯迅喜歡壹邊寫,壹邊吃,除了各式糕點,還有花生、核桃、杏仁之類的幹果,抽屜裏也常常放著蜜餞、糖果和餅幹。

在《華蓋集續編·馬上日記》中,魯迅在夜間又將藏著的柿霜糖吃了壹大半,壹邊吃還壹邊安慰自己:“嘴角上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很多,還不如現在趁新鮮吃壹點。”不料壹吃,就吃掉了壹大半,壹個零食控的形象躍然紙上。

在《弄堂生意古今談》中,魯迅提到過壹種糕點:玫瑰白糖倫教糕,是他的最愛之壹。另壹種受寵的糕點,是沙琪瑪。

有壹次,兒子周海嬰到書房玩,看見了沙琪瑪,問魯迅是否可以吃。結果魯迅說:按理說是可以的,但是只有壹塊了,所以還是不要吃的好。可見他對沙琪瑪的熱愛程度之深,像個沒長大的孩子。

這種護食行為,不僅針對兒子周海嬰,也包括來家的訪客。由於零食除了自己吃,還要用來招待客人,但是有些男性來客食量太大,經常把魯迅準備的零食吃個精光,他得重新去外面買,十分的煩惱。

魯迅便機智地發明了壹種“花生政策”,他在日記裏寫道:以花生代替原本的點心,男客們就吃得不多了。看到對方吃得不多,他又開始敦勸,有時能把不喜歡吃花生的客人勸跑。後來,魯迅驕傲地表示,這壹種花生政策效果很好,會持續施行。

壹個愛吃零食的成年人,內心應該是非常浪漫的。

辣味與酒味

1918年5月,魯迅在《新青年》上發表短篇小說《狂人日記》,被胡適稱為中國現代小說的“開山之作”。為表感謝,魯迅邀請胡適到紹興會館吃飯,第壹道菜是梅幹菜扣肉。與傳統做法不同的是,這道菜裏放了辣椒。

辣菜非常對胡適胃口,但是他不解的是,這明明是壹道江浙菜,那邊的人嗜甜不喜辣,魯迅為何要放辣椒呢?

面對疑問,魯迅答道:“我是以此物解困,夜深人靜時看書,放嘴裏咀嚼,睡意頓消,先生可以壹試。”聽罷,胡適大笑。

事實上,浙江人魯迅少年時,已經表現出了對辣椒的熱愛。在江南水師學堂讀書時,由於成績優異,學校獎勵了壹枚金質獎章,魯迅卻立刻賣掉,換來了幾本書,還在菜市場買了壹串紅辣椒。

“無辣不歡”的作者,筆鋒自然犀利潑辣,嬉笑怒罵不經意之間,深刻的思想內容就誕生了。

在《吶喊》和《仿徨》中,“酒”字出現次數達到了93次。除了《孤獨者》中,“我”在街上買了壹瓶燒酒以外,其他地方的都是紹興黃酒。比如《孔乙己》中的魯鎮人,大多愛喝酒。《明天》中的鹹亨酒店,人們興高采烈的吃喝。《在酒樓上》,呂緯甫更是不怎麽吃菜,只是不停地喝酒。

魯迅愛紹興菜,更愛紹興黃酒。酒量不大,但每頓必喝,卻沒有酒癮,只半小碗或壹碗。他用玫瑰花浸酒,友人們都直呼從來沒有見過。

酒逢知己千杯少,郁達夫是他的酒友,因為兩人酒量都不是很好,所以次次喝得酩酊大醉。郁達夫在1933年作詩贈與魯迅,其中有這樣兩句:“醉眼朦朧上酒樓,仿徨吶喊兩悠悠”。

酒能激起人的鬥誌,振奮人的精神。骨頭最硬的魯迅,是在靠酒解悶,是在借酒言事。

他在《野草》裏講道:“日日斟出壹杯微甘的苦酒,不太少,不太多,以能微醉為度,遞給人間,使飲者可以哭,可以歌,也如醒,也如醉。”

在那個紛爭混亂的年代,百萬國人麻木如傀儡。寂靜濃到如酒,細細壹品,或馨香或蒼涼,含著五味雜陳的人生。

愛國愛民的魯迅先生,靠著壹支辛辣的筆桿,叫醒了裝睡的世人。針砭時事,不忘美食。食物,既是壹種滿足,也是壹種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