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哈密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決定依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書記員5人(漢族,男女不限)。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對象和條件
(壹)招聘對象
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法律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人員。
(二)招聘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產黨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3、年齡28歲以下(1984年11月1日後出生);
4、具備從事法院書記員工作相應的技能,能夠熟練操作辦公軟件,計算機打字速度達到65字/分鐘,具有較強的語言組織能力和較好的文字功底;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6、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能報考:
(1)受過行政記過、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曾被勞動教養的;
(5)曾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受過行政拘留處罰的;
(6)未滿試用期或被辭退後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和聘任制公務員);
(7)其他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壹)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2年11月6日至13日
工作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雙休日:上午10:00—13:00,下午休息;
2、報名地點:哈密地區中級法院政治部(聯系人:王豫,電話0902-2256627);
3、報名手續:報名者須提供個人簡歷、本人學歷證,身份證或戶口本,並同時提供復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經初審合格者,填寫《報名登記表》。
(二)考試
考試分為法律基礎知識測試、計算機應用能力測試和面試,選擇成績優秀的人員按照2:1的比例組織面試。
1、法律基礎知識測試分值100分,占總分40%;
2、計算機應用能力測試分值100分,占總分30%;
3、面試分值100分,占總分30%。
4、筆試時間擬定於11月21日,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法院組織3-5名面試考官對報考人員進行面試。面試由主考官提問應聘人員回答。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能力、分析判斷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專業知識等。
(三)成績公示
筆試結束後,將所有考生成績在法院公式欄內公示。
(四)考核
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對總成績前5名的人員,由院政治部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審查。
五)聘用審批
1、凡報考者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證件審核、筆試、面試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發現報考者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資格,情節嚴重的追究責任。
2、被聘用者與本院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三、工資待遇
與本單位聘用制工作人員同等待遇,並辦理有關保險,以錄用合同為準。
四、本招聘簡章由哈密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哈密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二0壹二年十壹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