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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燭:哪種美食最具中國特色

竹筍

洪燭

有人說,竹筍不僅是壹道美食,更是壹種雅食。很符合文人雅士的心情與口味。松、竹、梅被稱作歲寒三友,竹子自然成為清高的象征。中國有竹文化,竹筍是竹文化中膾炙人口的壹個“零件”。它使竹文化的韻味進入飲食領域。或者說,構成竹文化的壹部小小的世俗讀本。

蘇東坡有詩:“寧可食無肉,不可居無竹。無肉使人瘦,無竹使人俗。”謙謙君子,總能為自己的饞找到種種借口。竹筍加肉,既解了饞,又不至於太失去境界。類似於“大隱隱於市”的說法。這樣,魚和熊掌就可兼得了。隱士們的自我安慰,確實比阿Q之流的精神勝利法更為高明。

人們經常拿竹筍與肉相提並論,在於它們是最佳的葷素搭檔。李漁說竹筍:“以之伴葷,則牛羊雞鴨等物,皆非所宜,獨宜於豕,又獨宜於肥。肥非欲其膩也,肉之肥者能甘,甘味入筍,則不見其甘而但覺其鮮之至也。”在這壹搭配中,筍是唱主角的,肉純粹為他人作嫁衣裳。“比蔬食中第壹品,肥羊嫩豕何足比肩。但“將筍肉齊烹,盒盛簋,人止食筍而遺肉,則肉為魚而筍為熊掌可知矣。”

蘇東坡的妹夫,黃庭堅,也有詩:“南園苦筍味勝肉”。假如讓他從二者中取舍,結果是不言自明的。早在唐代,白居易的《食筍》詩就表明態度:“每日逢加餐,經時不思肉。”筍能使嗜好者忘掉肉的,或三月不知肉味。在無肉的情況下,將筍單獨白煮(略蘸醬油而食),或素炒,也能品嘗到其真趣。

“從來至美之物,皆利於孤行,此類是也。”(李漁語)看來筍與肉的關系,也能分能合。正如好小說,不見得都有或非有“性描寫”。潔本的竹筍菜,照樣耐人尋味。

李漁認為筍之所以“能居肉食之上”,其至美之所在,僅僅是壹個“鮮”字。有經驗的廚師,連焯筍之湯都舍不得倒掉,每做別的菜,就兌壹點進去,相當於味精了:“食者但知他物之鮮,而不知有所以鮮之者在也。”筍之調味,快達到魔法的境地了。連殘湯剩汁都能畫龍點睛,把壹道新菜全“盤活”了。至於這種奇妙的筍湯(又叫筍油)的提煉辦法,袁枚在《隨園食單》裏詳細記載:“筍十斤,蒸壹日壹夜,穿通其節,鋪板上,如做豆腐法,上加壹枚壓而榨之,使汁水流出,加炒鹽壹兩,便是筍油。其筍曬幹,仍可作脯。”

林洪的《山家清供》,給鮮筍起了個外號,叫“傍林鮮”:“夏初竹筍盛時,掃葉就竹邊煨熟,其味甚鮮,名傍林鮮。”根據他的講授,鮮筍最好現摘現吃,壹分鐘都別耽誤,就在竹林邊,用芳香的竹葉為燃料,當場煨烤;可見環境或氛圍也能激活、增添新筍那天然的鮮美。這絕對是最正宗的“綠色食品”了,不僅就餐環境是壹片綠林,烹飪方法也是返璞歸真的。

不知竹林七賢之類古老的隱士,就地取材,是否使用這種“叫化雞”式的吃法?鮮筍之可口,堪稱“植物雞”(前面提到的筍湯,也堪稱“植物雞湯”)。

另壹本書,《四時幽嘗錄》,也大加贊美:“每於春中筍抽正肥,就彼竹下,掃葉煨筍至熟,刀戳剝食。竹林清味,鮮美無比。人世俗物,豈容此真味。”想來只有超凡脫俗的人,譬如隱於山林者,才能體會到竹筍至真的味道。而所謂的“真味”,其實於平淡中見神奇。有壹顆淡泊的心,才能遭遇這種潛伏的神奇。貌似溫文爾雅的竹子,原也有尖銳且敏感的棱角,只不過藏戒得足夠深、足夠隱蔽。與竹筍未受汙染的鮮明相比,我們生活中的諸多食物,堪稱麻木的、愚昧的,甚至腐朽的。

竹筍因出產季節的不同,可分為春筍、冬筍。冬筍的味道比春筍還勝壹籌。正如少婦與少女相比,女人味更濃。鄭板橋愛竹成癖,不僅畫竹,還為竹筍寫詩:“偶然畫到江南竹,便想春風燕筍多。”

符中士先生向西方人介紹本土飲食,經常碰到壹件難事:翻譯們譯不出竹筍這個詞,只好勉強譯成“竹子的嫩芽”或“很嫩的竹子”,以至洋人常常發出“竹子也能吃嗎”的疑問。原來西方人不僅不吃竹筍,英語裏甚至沒有竹筍這個單詞。而在中國,《詩經》時代,竹筍就成為食物:“其蔌維何,維筍及蒲。”

從竹筍的待遇,能看出東、西方飲食文化的巨大差異。中國有竹文化,或者說得玄妙點:竹圖騰(寧可食無肉,不可居無竹)。折射到餐桌上,吃竹筍也上癮。而歐風美雨,盛行的是“肉圖騰”(女作家雲瀟語),譬如牛排,構成其精神之盾;法蘭西人甚至連小不點兒的蝸牛都不放過。

以草食為主的民族和以肉食為主的民族,各有各的崇拜,也就各有各的發現與收獲。這是兩張不可能重疊在壹起的美食版圖。

我在想,是否有必要教會西方人吃竹筍?我本人倒很願意做竹文化的“傳教士”。竹筍在飲食中堪稱“國粹”(甚至無法翻譯),也是我百讀不厭的“聖經”。它與《詩經》同時誕生,並同時成為中國人的“必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