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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東坡的《終》是什麽?

不過蘇東坡有個表妹,是他的初戀情人,她壹輩子都忘不了伊人。東坡爺爺去世後,父親長途跋涉回來,叔叔壹家也是。這時候表兄妹們就有很好的機會見面壹起玩了。按蘇東坡的說法,伊人是“孝順溫柔”的。因為同姓,自然結婚無望。如果他們是我奶奶的表妹,就沒有這種困難。後來,這個表妹嫁給了壹個叫劉仲元的年輕人。後來,蘇東坡在旅行的時候,在她靖江的家裏住了三個月。東坡當年在我表姐家的時候,給她寫過兩首詩。那兩首詩是挺難懂的,但是只有把它們當做給表哥的情詩來讀才有意義。其他當代作家和研究過蘇東坡生平的人,都不曾提及他們的特殊關系,因為沒有人願意提及。然而,蘇東坡晚年被流放時,聽到表哥去世的消息,他寫信給兒子說心如刀割。他流放歸來,經過靖江時,他表哥的墳就在靖江。此時的他雖然病重,卻掙紮著去掃墓祭奠堂姐和她的丈夫。第二天,有朋友去看他,發現他躺在床上,面對著內墻,抽搐,哭泣。

——《蘇東坡傳》第三章“童年與少年”

上面這段話是林語堂寫的。他的作品是用英文寫的,用中文翻譯成蘇東坡傳。事實上,他的英文名“The Gay Genius”可以被英美人讀作“快樂的天才”或“Gay Genius”。在二十世紀上半葉,同性戀在美國仍然是壹個敏感的問題。光是這個標題,我們就不得不佩服林語堂的商業眼光。這本傳記在英美廣為流傳。林語堂以感人的筆觸向西方世界介紹蘇東坡的生平事跡、性格和思想,對傳播功不可沒,但書中很多史料和觀點是錯誤的,書中列舉的就是壹例。

林語堂說蘇軾壹生都在暗戀表妹。主要原因是:“蘇東坡晚年被流放時,聽到表哥去世的消息,寫信給兒子說:‘我心痛。’”這段話,的確出自蘇軾寫的壹封信:

最近收到壹封劉仲元的來信,舉報妹妹小二年4月19日在定州有事(喪事),劉健(現)做了簽(在定州簽)。遠遠的聽到這個,感情就割裂了,就隨便報了。

——《與程誌才》第六十五簡

林語堂從壹開始就犯了錯誤。東坡告訴程誌才表哥去世的消息,根本不是“給兒子寫信”。程之才是東坡的堂弟,是他母親程夫人的侄子,也是蘇軾妹妹八娘的丈夫。八娘因受不了姑母(程之才父母)的虐待,於隋煬帝四年(1052)去世。為此,蘇洵曾寫了壹首《自愛》詩,傷了程家父子,蘇承兩家從此斷絕。直到四十二年後,東坡被貶嶺南,程之才被判廣東,兩人才修復如初。所謂“心如刀絞”是譯者的錯,原文是“感情的分離”。東坡後來寫了《德化郡祭亡妹文君》(德化郡君是其亡妹的稱號,因其夫劉仲元官職與縣令相近),其中說:

十有六人,共夫之孫。契闊生死,只剩四人。

“公府”是東坡的祖父蘇緒爵位的簡稱。元佑六年,蘇轍被任命為尚書右丞(即副丞相)時,蘇緒被追封為太傅親王,因此被尊稱為“公輔”。蘇軾聽到堂弟去世的消息,再想到堂弟十六人,其中十二人已經去世,只剩下自己和弟弟蘇轍等四人。被“分開”是很自然的。

東坡給程之才的信,寫於邵聖二年(1095)七八月間,也就是表哥去世後的三四個月。他之所以要和程誌才談這件事,是因為程誌才應該也認識這個老鄉表弟。為了了解堂弟蘇軾的情況,以免說法不清,有必要根據蘇洵的《蘇軾家譜》和蘇軾、蘇轍的相關文章,對蘇家三代家族成員做壹個簡要的列表:

公元壹年,蘇軾的祖父蘇緒,他的大姑父蘇璉和他的孩子的二叔蘇洵,他的孩子的父親蘇洵和他妻子的孩子蘇軾的堂兄弟的壹般旅行次數。

973蘇

994 22歲的蘇連生

1101蘇煥生,29歲

1109 37歲的蘇勛生

1110程太太

1114 42歲的蘇蓮21歲的大兒子蘇蘇歡14歲的蘇迅5歲的蘇偉是十六個兄弟姐妹中的第壹個。

1024 52歲,31歲,次子蘇樹當在蘇洵24歲之前出生,他15歲,蘇偉是第二至十六個兄弟姐妹。

長子蘇步強出生在蘇步強之前,是十六個兄弟姐妹中的老三。

1027 55歲,34歲,27歲,次子蘇步在這裏出生,19歲,娶了程夫人,蘇步無疑是十六個兄弟姐妹中的老四。

1028 56歲35歲28歲20歲女孩,不久去世,是16個兄弟姐妹之壹。

有壹個女孩出生在這裏,這個女孩是十六個兄弟姐妹中的六個。

1030 58歲,37歲,30歲,22歲,第二個女孩,去世不久。這個女孩是十六個兄弟姐妹中的第七個。

1032 60歲,妻子石分別在39歲和32歲去世,大女兒之前24歲。這個女孩是十六個兄弟姐妹中的八個。

1034 62歲41歲34歲26歲,長子景先生,蘇景賢作為十六個兄弟姐妹中的第九個去世。

三子蘇不韋,在蘇不韋成為十六個兄弟姐妹中的第十個之前出生。

27歲,出生那年,八娘是十六個兄弟姐妹中的第十壹個。

其次,女方生前,此女是十六個兄弟姐妹中的十二個。

1037 65歲,43歲,分別在37歲和29歲去世,次子蘇成為當年十六個兄弟姐妹中的第十三個。

第三個女兒在這個時候出生,這個女人是十六個兄弟姐妹中的十四個。

1039 67歲39歲31歲,第三個兒子蘇哲出生,所以蘇哲成為了十六個兄弟姐妹中的第十五個。

他最小的女兒,黨軍,德化縣人,就是在這個時候出生的。這個女兒是十六個兄弟姐妹中的十六個。

1048 75歲,死於48歲和40歲。

1062 62歲,54歲去世。

1066 58歲,去世。

從上表可以看出,蘇軾的堂弟“德化郡君”是其堂弟中年齡最小的。她的死讓顛沛流離的蘇軾覺得人生無常,於是感情被割裂。林語堂居然從這壹句話就認定這個表妹就是蘇軾所謂的“初戀情人”,實在令人費解。

那麽,蘇軾在給程之才的信中,為什麽稱這個表妹為“小二娘”呢?如果按蘇氏兄妹排序,她應該叫“十六娘”;按照女人的排列,應該叫“八娘”。但蘇軾的三姐在女性中排名第五,卻被稱為“八娘”。很明顯,蘇家姑娘這個名字就是把蘇洵的堂兄妹所生的孩子全部排序在壹起。既然蘇軾旁邊的妹妹叫八娘,而這個表妹上面有自己的妹妹,那麽她的排名應該在“杜十娘”之外。

值得註意的是,蘇軾的書信大部分不是他自己整理編輯的。南宋以後,人們廣泛收集他的書信,編成《東坡手劄》,然後收入文集。從蘇軾姐姐的名字為“八娘”來看,這個表妹應該是“十二娘”,“十”和“小”這兩個字在行書中很容易弄錯。

為了行文方便,我們暫且稱蘇軾的表妹為“十二娘”。

因為把“十二娘”和“小二娘”搞錯了,林語堂把東坡的這個堂弟和另壹個“小二娘”搞混了。在晚年的另壹封信中,東坡確實提到了壹個“小二娘”:

小二娘知道抱衣服不容易,她很安全。博翁壹行都很健康。德翁翁二月書,徐周三月熟人書,都說壹屋安然。還得到了壹本九郎書,書的字數有了很大的增長。今天到了太平,還要去潤州的金山寺,卻沒有理由去常州看小二年。做點什麽,壹大早來。自愛。

——與胡郎仁秀的三首歌之三

這封信寫於建中景年四月(公元1101)。信中的“翁翁”是指蘇轍,“伯翁”是東坡自稱。宋人稱呼祖父、外祖父為“翁翁”,但對晚輩來說,稱呼前往往要加壹個“孝”字,比如。蘇軾那時候已經66歲了,他的孫子(女)開始陸續結婚。可見,胡仁秀是蘇轍的孫女婿或外孫女。東坡信中所說的“小二娘”,無疑是蘇家第三代的二孫女或外孫女。

所以我們就能理解為什麽林語堂壹再講“路過靖江”,“表哥的墳在靖江”。那是因為“靖江”屬於常州下轄的五縣之壹。林語堂看到這封信裏說的是“常州”的“小二娘”,就把兩個“小二娘”搞混了,在20世紀沒有規矩的當時,用了壹個學者的心。

有人說這裏的“靖江”是“鎮江”的錯誤,經不起推敲。因為北宋時鎮江叫潤州,即使是國家行政所在地,也叫京口。北宋初年,確實有鎮江節度使壹職,但節度使派駐的地方是揚州。直到宋徽宗治三年(1113)八月丁醜,朝廷才明確宣布“鎮江節度使”。

林語堂說《十二娘》是蘇軾的“初戀情人”。除去兩個“小二娘”之間的眷戀,另壹個依據是蘇軾在潤州住過三個月。林語堂說:後來,這個表妹嫁給了壹個叫劉仲元的年輕人。後來,蘇東坡在旅行的時候,在她靖江的家裏住了三個月。

——《蘇東坡傳》第十壹章“詩人、名妓、高僧”

所謂“蘇東坡旅遊時在靖江她家住了三個月”又是壹個明顯的錯誤。熙寧七年(1074),39歲的蘇軾確實在潤州待了三個多月,但他不是在旅遊,而是奉朝廷之命在蘇州、常州、潤州、秀州等地運糧,而潤州就是他運糧的地方之壹。作為朝廷的官員,賑糧有自己的官驛站可以住,所以把此行定為遊覽,住在“十二娘”的家裏,真的很有意義。

“十二娘”確實嫁給了,名叫,但蘇軾不知道他第壹,但的父親,劉。熙寧三年春(1070),劉只在汴京拜訪蘇軾、蘇轍,三人並作詩。在蘇轍的詩中,他曾說“新年如知君之始”(《在京城見劉子玉》)。那壹年,蘇軾35歲,蘇轍32歲。熙寧五年(1070),蘇軾赴杭任職,經周琛去見蘇轍。恰巧劉子玉被貶為壽春官,自稱船上戒酒,去見蘇軾兄弟。他們三個又壹起唱了起來。此後,劉子玉曾讓蘇轍去河北恭城(今河南輝縣)買地隱居。蘇哲愉快地接受了他的邀請。熙寧六年夏秋,劉子玉奉命在周樹推廣神仙觀念,即給他壹個閑職。他跟隨蘇軾在杭州待了半年。熙寧十年(1077),劉子玉去世,蘇軾撰文祭奠,說:

易,南國秀。很敏感很溫柔,從小就聽得到她的聲音。

元淡白,郊島薄。令人松了壹口氣,許多作品都很不起眼。

他被流放到壹個貧窮的山區,變成了壹只猴子。夜不絮狀,晨絕對蒸餾。

我感恩回家棄纓。在潛山腳下,過去就在上帝身後。

我在惠然錢塘。從半歲開始,我每天都喝酒。

遊到南屏,黃昏中的禿鷹。餓著肚子坐在雪窗,斷斷續續的玩。

嗯,我是強盜們唯壹的朋友。如果妳有壹個兒子,妳將是長子。

當我是第二個孫子的時候,我叫我叔叔。宋此詩,壹瓶欲死。

可見,蘇軾和劉子玉既是詩友,又是詩友。他們之前見過很多次面,特別是在杭州,喝了半年的酒。蘇軾去潤州出差時,劉子玉專程回家等他。蘇軾到了,帶他遊覽了潤州的鶴林、趙胤、金山寺,並和另壹位老人壹起唱歌。有《家宴,見寄與序跋,回復》和《劉二侄求書二首》等詩,可以證明蘇軾曾在劉家拜訪過“十二娘”及其侄兒。從此林語堂放飛想象,硬說蘇軾“曾在靖江她家住過三個月”,顯然是壹派胡言。

在這壹點上,我們必須計算“十二娘”的年齡。據林語堂記載:“東坡祖父去世後,其父遠行歸來,叔父及家人也回來吊唁。這時候堂兄弟就有很好的機會見面壹起玩了。”祖父去世時,蘇軾只有十二歲,蘇轍只有九歲。既然能成為彼此的“初戀情人”,那就姑且把“十二娘”算作當時的八歲吧(不可能再小了,如果當時“十二娘”還不到七歲,蘇軾所謂與她“戀愛”就更沒有根據了),那麽按照宋代十六歲左右結婚的女子的例子,“十二娘”嫁給劉子文的時候,應該是八年後,蘇軾二十歲的時候。熙寧七年,蘇軾三十九,“十二娘”應該三十五左右。兩個孩子應該都是十幾歲,都在讀書。如果蘇軾和“十二娘”是“初戀情人”,為什麽林語堂在之前的19年裏沒有找到壹首蘇軾寫給“十二娘”的所謂“情詩”?

再來看林的第三個證據,也是他推測“初戀”的主要依據:

東坡當年在我表姐家的時候,給她寫過兩首詩。那兩首詩是挺難懂的,但是只有把它們當做給表哥的情詩來讀才有意義。

——《蘇東坡傳》第十壹章“詩人、名妓、高僧”

林語堂的第壹首“情詩”只包含兩句話:

倦追青春新酬,閑知宮花舊香。

林語堂對“宮花”大做文章,說:“當時他沒坐對宮花,因為他不在宮裏。他說自己厭倦年輕的時候,明顯是在描述自己;‘花’照例是女人的象征,‘老香’可能指的是壹段舊情。”好吧,與宮中無關的“十二娘”,原來是“宮花”的化身。

其實蘇軾的兩首詩都是出自刁景春的《瑞香花賞析》,記首禮,記次韻。金邊瑞香又名“紫蓬萊”,是原產於廬山的壹種名貴花卉。直到宋仁宗天盛時期(1023-1030)才被發現。作為吉祥之物,移植入宮,朝中大臣紛紛寫詩稱贊,如“金盤早融露春融,窗簾鮮。”與蘇洵同齡的詩人李覯曾寫道:“聽說仙花玉染紅,別留春色在壺中。瑤臺若見費瓊之面,必不與人間夢同(《和田青·關瑞香花》)。刁景春曾在仁宗朝做過校尉,有機會參加壹次宴會,在宮裏看達芙妮。這也是他為什麽給蘇軾看“賞瑞香花,憶初朝宴”這首詩的原因。在蘇軾的合唱中,“宮花”的意義不言而喻。蘇軾這首詩的前四句如下:

我去園子裏做自己的事,劉郎回了方幾次。

倦追青春新酬,閑知宮花舊香。

“上園”即禁園,是“宮花”的發源地。“六郎”壹詞,指的是刁景春離開朝廷後,舊人被趕出去,而“厭倦了從青年追求新的回報”壹詞,既形容刁的舊人愛達芙妮,只知“舊香”,又贊美他與新改革派不合拍。此外,政治上失意,抒發孤獨之情,也是蘇軾的本意。林語堂所謂的“女性的象征”,純屬臆測,然後曲解。

請看林的第二首詩:

羞恥感應該是負花期,此時已經是陰天結果,

我對事物漠不關心,可憐我的晚年,我對賴軍的詩沒有仇恨。

玉臺無酒,金線猶鳴折枝。

從那以後,我每年都會見面,我想問問我以前托兒所的樊遲。

這首詩的題目是“杭州牡丹開時,仆尚在恒潤,周陵作詩看之,循其韻,又寄闕”,意思是去年牡丹開時,蘇軾與提督陳翔、錢塘縣令周毅壹同前往欣賞。這壹年,他在常州-潤州路中間,周復送詩。為此,他寫了兩首詩,壹首獻給周復,另壹首獻給知府陳翔。

在之前的《朝雲》中,我們已經詳細解釋了蘇軾《長潤路有錢塘江,古詩五首》中的詩句,如“花開時後院尚空,怪鳥入華堂未歸”“兩年魚鳥相見,三月鶯兒酬公”。上面蘇軾的詩中“羞應負花期,時已成陰果”仍被杜牧“綠葉成陰枝”所嘲諷。林語堂大概是看上了他表哥。看到這種詩,他說詩人第壹句是在惋惜“錯過了表妹的青春”,第二句是“明明說她的孩子去旅行了”。至於下面的“第五句和第六句清楚地表明,他對遲到的求婚感到抱歉”,更是無稽之談。林在前面說“因兩人同姓,自然成婚無望”,這裏卻說“對遲求婚感到抱歉”,明顯是打臉。而“蘇東坡這時寫了壹首詩,表示願意在離他表哥家不遠的常州定居。他確實按計劃在常州買了房子和田地,後來死在了常州。這樣的話就更不值得反駁了。眾所周知,蘇軾想在常州買田。壹是早年做學問時,在瓊林酒席上被宜興人蔣所誘惑。第二,他在旅途中發現“匯泉山腳下土如水,洋縣河頭稻勝珠”,即土地肥沃,景色秀麗;第三,因為常州人很友好,蘇軾在那裏有很多朋友...暫且不提這些,我們只按照林語堂的推論方法繼續推理。既然蘇軾的“初戀情人”在潤州,為什麽蘇軾不在潤州買地,即使在常州買地,也要在與潤州相鄰的丹陽、武進買地。東坡為什麽把土地放在常州最南端的宜興?那不是離遠不遠嗎?

林語堂還有壹個所謂的證據,就是蘇軾經常和他表哥的嶽父劉瑾壹起寫作和遊歷,但是他從來沒有提過他表哥的丈夫的名字,也沒有給他寫過壹首詩。這說明他沒有對“十二娘”的丈夫劉子文做過任何調查。劉子文《第二韻呈藏同年》詩表明,他與章雷同為熙寧六年進士。也就是說,當蘇軾去潤州公幹時,劉子文剛剛考中進士,正在朝鮮等待官職,而他當時並不在家。幸好林沒有發現這個信息,不然按照他的心理和處事方式,蘇軾還得趁姐夫不在,在劉家住上三個月!

在《蘇東坡傳》中,林語堂用三章的篇幅誇大了蘇軾對表妹的暗戀。除了以上兩段,在第二十八章“結局”中,他描寫東坡從海南回到潤州、常州,還有如下壹段:

他表姐的墳在靖江(由於鎮江的錯誤),她兒子劉虹現在在市裏。6月12日,盡管身體虛弱,他還是帶著他的三個兒子和壹個侄子去了他表妹和她丈夫的墳墓前獻祭。他第二次為死者寫了悼詞。可能我寫了壹個給我表姐,壹個給我表姐的老公,內容我不太清楚。第壹篇《劉仲元頌》先提到妻子的堂弟,然後說:“我是中原人,孝友恭敬熱情。”……

林又壹次無中生有,說東坡“雖體弱多病,仍帶著三個兒子和壹個侄兒去堂姐和她丈夫的墳前祭祀。”首先,東坡從海南回到潤州,只有他的小兒子蘇果和他在壹起。長子蘇邁和次子蘇洵都做官,但都沒有回東坡。第二,這兩篇悼詞表明,是劉虹來向他的叔叔哭訴,並要求壹些哀悼的話。東坡病重,不可能去堂弟墳前。

東坡從海南歸來,到了九江以東。6月初,他因病在周振(今江蘇儀征)休養。與米芾相遇時,他被“毒死”,甚至昏迷不醒(見蘇軾《乞官表》)。他知道事故隨時可能發生,所以他寫信給他的兄弟,並委托事務。他乘船過河後,被潤州刺史王毅抓住。“京口我見不到他,從巡撫往下。”由於他身體虛弱,普通客人還不能見他。他怎麽能“犧牲在他表妹和她丈夫的墳墓前?”這時,侄兒劉虹千裏迢迢來看他,訴苦說母親去世後,父親和哥哥相繼去世,並遞給他壹本《楞嚴經》,讓舅舅寫些碑文。東坡在嶺南時,只知道表妹“十二娘”已經去世,為她寫了《德化縣文君》。生病時驚聞姐夫和壹個侄子也相繼去世,不禁大感悲痛。於是寫了兩篇《祭文》分別祭奠妹夫和堂弟,其中“壹海盡哀,毀胸肝,“天若成,政必有新聞”,是對妹夫的由衷敬佩。面對劉虹的“痛訴”,東坡極力安慰道:“逝者已矣,生者何妨?"妳們要小心,不要被毀壞,這樣妳們所有的門都要關閉了!"劉虹講到做老伯伯,東坡嘆道:“我又窮又老,做伯伯有什麽好處?”?在其墓側,可供萬間。“這裏的‘訴遠方之痛’,分明是指劉虹在遠離喪地的驛館來見東坡,‘換墓邊’是指他的侄兒可以收回他的兩份貢品,重新刻石;”壹萬個房間可以設置”是為了說服劉虹在他父母的墓地旁邊建壹個佛教聖地。妙法蓮華經有四雲:“五千柱椽,無數樓幡,以為嚴飾”。宋代詩人陸文貴的《擁金千房》詩中說:“喪者皆稱孝,壹年萬間置墳。”

值得註意的是,在上述的壹段時間裏,只有5月29日,他在周振寫了壹封信,6月14日,他在潤州給張盾的兒子張遠寫了壹封信。林傳記中關於“六月十二日”的說法全是小說家的推論。

林語堂忽略了蘇軾兩句悼詞中的關鍵詞,虛構了東坡生病時祭祀表妹的情節。在下面,他還別有用心地渲染:

第二天,客人們去看他,發現他側躺著,窒息抽搐,以至於不能起來接待他們。來訪的客人中有已故宰相蘇頌的兒子,他認為蘇東坡是在為死去的父親哭泣。蘇頌去世,享年八十二歲。蘇宋家雖然和蘇東坡同姓,但不是壹個省的。蘇東坡和蘇頌相識三四十年,但很難相信他聽到老友去世會如此悲痛。而且,前壹天,蘇東坡聽到他去世的消息,沒有親自去掃墓祭奠,只派了他的長子蘇邁。他悲傷的原因,我相信,壹定要從上面的悼詞中看出。

為了說明東坡對所謂“初戀情人”的深情,林語堂不惜貶低東坡與蘇頌的友誼。林氏只知道“蘇頌壹家雖與蘇東坡同姓,卻非壹省之人”,卻不知他們同宗,都是漢代名臣蘇武的後代,也曾是同獄好友。元豐二年(1079),蘇軾因烏臺詩案被關進了內廷禁軍監獄,而蘇頌也因妻子強行謀殺共同的母親而被關進了陳仕茹的隔壁。蘇頌聽到臺灣官員審判蘇軾時的嚴厲言辭,曾寫下這首詩:

飛動的語言開始翺翔,觸碰到精美的文字,

法院和中國之間的外交結構更加多樣化。

秋天輪廓非常密集,

為什麽廢直要除以束流矢量?

獄卒燒死了長老,

誰認識老將軍?

遙憐比胡吳興壽,

我受不了整晚聞著羞辱的味道。

緣起同為子孫,我無知眾。

壹個謬誤叫老公線,應該歸功於壹個老書記。

文章高且誠,卻難敵。

不要為詩的數量而嘆息,神聖的王朝終將贊美華訊!

——蘇頌《元豐未作三院東閣十四首》,第五、十三首。

翻譯蘇東坡傳記的人稱贊該書“考證、義理、抒情三點,林語堂先生都做到了,寫傳記文學的人也必須做到”(見譯者序言),這只能糊弄那些對蘇東坡壹知半解的人。在《蘇東坡傳》第十四章“逮捕與審判”中,林語堂對蘇頌與東坡之間既相互欣賞又真摯的友誼置若罔聞。另壹方面,他質疑東坡“很難相信聽到故人去世會如此悲傷”,可見他對蘇軾的了解只是膚淺的。

必須肯定的是,作為現代文壇的重要作家,林語堂在中國現代文學史上有著自己的地位。後來,他在美國生活,他也為向西方世界介紹中國的傳統文化和文化名人做出了巨大貢獻。作者在這裏無意完全否定他。

同時需要指出的是,林語堂並非蘇研究專家。我們沒有理由要求他的《蘇東坡傳》像孔的《蘇軾年譜》和《蘇三年譜》壹樣嚴謹翔實。但傳記不同於小說,小說作者可以憑借想象的翅膀任意驅使蘇軾做自己的身體替身,實現自己的夙願。傳記必須尊重歷史事實,不能建立在沒有證據的基礎上。

仔細研究林語堂的壹生,可以發現他自小暗戀壹個外甥女的女兒,《賴伯英》是他的自傳體小說,其中的男孩新羅就是他自己。化名為“賴伯英”的女孩是為新羅而懷孕的。雖然林語堂的女兒林太壹極力否認這件不光彩的事,但林語堂本人在《八十自傳》中說得很清楚:“賴伯英是我的初戀女友!”這段感情結束後,他與同學的妹妹陳相戀,兩人的戀情無果而終。最後娶了廈門富商、裕豐銀行老板廖月發的女兒廖翠鳳。後來,陳嫁給了別人,他們經常見面。直到晚年,他還在嘟囔自己從外地回來:“我壹直住在朋友家,因為我愛朋友的妹妹。”就連林語堂的女兒林太壹也不得不承認“父親對陳的愛從未熄滅...金瑞將永遠占據壹個沒有人能觸及他父親內心最深處的地方”。

不言而喻,所謂蘇軾壹生暗戀表妹的說法,是林語堂把自己的兩個心結綁在壹起,硬綁在蘇軾身上。他嚴肅的詩歌分析和東坡晚年的所謂情景描寫,早已脫離了傳記文學的寫實手法,進入了小說的虛構狀態,他把自己孤獨的情懷寄托在了主的幫助下。這不僅是壹個徹底的突破,也是蘇東坡傳記中最大的敗筆。

謬論混淆了觀眾,必須澄清。如果任其傳播,不僅東坡先生會繼續被世人誤解,恐怕林語堂在另壹個世界仍會不得安寧,我也深深擔心東坡先生會把他抓到面前,戲弄和批判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