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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貨蘇東坡的炙烤羊脊骨

宋朝人愛吃羊肉,遠超過豬肉。蘇軾被貶到黃州,經濟不寬裕,但吃貨的力量不可小覷,楞是讓他把人家不待見、價賤的豬肉做成了無可匹敵的美食:東坡肉。

到被貶謫到惠州時,他又發明了了另壹種美食,炙烤羊脊骨。並且洋洋得意地向弟弟子由好壹頓得瑟。記載於《與子由弟書》:

惠州市井寥落,然猶日殺壹羊,不敢與仕者爭。買時,囑屠者買其脊骨耳。骨間亦有微肉,熟煮熱漉出。不乘熱出,則抱水不幹。漬酒中,點薄鹽炙微燋食之。

他告訴弟弟,惠州市場蕭條冷清,但是每天還會殺壹只羊。因為哥哥是貶謫之身,不敢與官宦之家爭買羊肉。

讀後,在感受宋朝羊肉稀缺珍貴的同時,也心疼大詩人的卑微,但是好在他適者生存,“事異則備變”。

他退而求其次,叮囑屠夫把別人不稀罕的羊脊骨留給他。原想著,肉不多,啃個骨頭也是好的。

誰知,他還真有化腐朽為神奇的超群廚藝。他把羊脊骨先煮熟了,然後趁熱撈出來,濾幹水份。灑上壹點酒,壹點鹽,放在火上,烤到微微焦黃即可食用。

濃郁的香氣似乎溢出紙面。於是,我們看見,壹個中年男子,終日拿著大骨頭,在筋骨結合的地方,津津有味地啃剔那壹點點的肉——

終日抉剔,得銖兩於肯綮之間,意甚喜之,如食蟹螯,率數日輒壹食,甚覺有補。

他說啃咬骨間羊肉吮骨髓,就像吃螃蟹壹樣後,非常欣喜。甚是得意地調侃弟弟說——

子由三年食堂庖,所食芻豢,沒齒而不得骨,豈復知此味乎?戲書此紙遺之,雖戲語,實可施用也。然此說行,則眾狗不悅矣。

子由妳食在富貴大戶的廚房,牙齒陷在美味家畜的肉裏,壹輩子也啃不到骨頭,怎麽能品嘗到這其中的美味呢?

但是,他這啃咬吃上壹整天,家的幾條狗卻不高興了。

真是個可愛的“老頭”,自己饞嘴,還顧及到狗的掃興,讀來令人捧腹。

至此,我們的眼前,是不是又浮現出壹個滿嘴的油,壹手抓著的大骨,壹臉滿足的詩人,與圍在他身邊,數條躍躍欲試,蛤喇水不斷往下滴的狗呢?

這個畫面感不要太強,哈哈。所以,食肉與吃骨,哪壹個更加快樂呢?關鍵不就在於個體的自我感受嗎?

不僅吃食如此,世事更是如此。我們喜歡蘇東坡,不就是喜歡他那壹個面對磨難,卻總能在艱難世俗裏尋到生活樂趣的靈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