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表明觀點,野食小哥毫無疑問是犯錯了。
但是野食小哥犯得錯誤並非采摘雪兔子,而在於隨意采摘、捕獵野生動植物。準確的說,對此事的關註點並不應該在於雪兔子是否珍稀,是否有價值,而在於宣傳在野外應該盡可能保護自然生態環境,不留下也不帶走任何東西。
但是在批判野食小哥的同時,學界的這口鍋妳們也休想逃掉。理由如下:
僅僅以法律以法律為最低底線的確是不夠的,但是難道應該以植物學專家的要求作為壹個日常娛樂吃播up的底線就正確了嗎?對於這種非常識和公德的要求,本來就應該由法律法規來約束。
我原則上同意這位答主的其他觀點,所以只截取了部分。但是明擺著甩鍋的絕對不對,什麽叫別人還有正事要幹?保護自己珍貴的研究對象不是正事?妳們學界不去要求政府立法保護,妳們不去補充修訂瀕危物種名錄,那還有誰能去做?
這讓我想起了讀大學的時候參加壹個女權研討會,討論的很熱烈,但是當我問到妳們準備實際做點什麽的時候都安靜了。上了大學的人好歹也是全中國排前10%的人了,妳們不做誰做?
講話比誰都正義沒用,這些名錄上的缺陷,法律上的空白就是妳們學界失職。官方不重視那妳們學界的、民間的名錄呢?科普呢?宣傳呢?
妳自己都說了本地人認識不清都在采摘,那請問是否妳們對那些本地人的態度就是縱容的?都已經出現大規模的采摘販賣了,妳們學界都不管?難道這種大規模的集體行為不夠嚴重?
所以請問這裏是大型學術鍵盤俠聚會現場嗎?有沒有人來給我說說妳們為了保護這些瀕危物種做出了什麽實際工作嗎?
我很好奇,如果野食小哥不是采摘的野生雪兔子,而是買了當地人摘下的新鮮雪兔子演戲,就像野食小哥的常規操作把養殖的雞演成抓來的野雞,妳們準備怎麽辦?甩鍋給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