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明顯原住民(阿美族)特色:勁爆體能,讀幼兒園時從臺東搬至基隆,除血統外,已經和原住民環境、文化脫節,對原住民的過人體能引以為傲,很多人對壹些「特技動作」匪夷所思,我也說不出為何做得出來,只能以原住民血統解釋吧!
最喜歡食物:羊肉與原住民傳統野菜,喜歡羊肉的口感,許多人怕羊膻味,我卻很喜歡,羊肉料理方式不拘,野菜則是媽媽自己種、自己料理的美食,我叫不出這些以原住民母語命名的菜名。
最喜歡的打扮:不重視打扮,也不重名牌,衣服能穿就好,輕松、自在為原則,與NIKE簽約代言。
最喜歡的嗜好:打撞球與睡覺,高中時代喜歡上撞球,最常打“14-1”與“9號球”,況狀好的時候1桿可以吃20余顆,現在練球、比賽占去大部分時間,補眠很重要,嗜睡時可睡上1天,非但不用吃,連上廁所也省了。
最欣賞籃球球星:國內為鄭誌龍,NBA為籃網卡特與湖人科比,龍哥的基本動作超贊,急停跳投則是誌傑最想學的技藝,喜歡卡特的灌籃絕技與科比全面的技術。
最喜歡的綽號:野獸,從小到大沒被取什麽綽號,大二、大三爆肥時曾被叫“大胖傑”,現在瘦下來就未再叫了,喜歡媒體取的“野獸”綽號,符合自己狂野球風與不羈個性。
目前使用手機:PHS J-95,女友介紹去買的,常粗心大意掉手機,因為遺失已經換了6、7支手機,買手機以實用為原則,不會強調流行或是特殊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