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應該是隔壁大媽來負責,她手腳不幹凈,先是犯了偷竊罪,後來因自己的貪心害死了孫子,所以她應該負刑事責任。另外賣河豚的商販也應該負責,把沒處理好的河豚賣給了顧客,導致悲劇上演,要對他進行壹定的處罰。
河豚,又叫河鲀,是壹種肉味非常鮮美的魚類,被喜愛美食的人們所追捧。俗話說“不吃河豚不知魚味,食得河豚百魚無味”,但是河豚雖好吃,但卻含有劇毒。如果在處理河豚的時候稍有疏忽,就很容易引起中毒,甚至有可能會喪命。
小王(化名)買菜回來走到家門口,因為買了很多東西,就順手把買的河豚魚掛在了門上。等他轉身回來拿魚的時候,卻發現魚不見了。當時小王還奇怪到底是誰這麽缺德,連自己的魚都偷。等到了下午的時候,隔壁的李大媽(化名)跑到他家哭天搶地,說自己孫子吃了小王買的魚中毒了,送去醫院搶救室也沒能救過來。她說是小王害死了自己的孫子,要小王賠錢。
面對如此胡攪蠻纏的老太太,小王頭都大了,自己買的河豚魚是準備自己吃的,也沒有準備送人。李大媽順手牽羊偷走了自己的魚,毒死了她的孫子,現在把害死孫子的屎盆子扣到自己頭上,他覺得自己比竇娥還冤。但是畢竟出了人命,如果不賠償的話,李大媽肯定天天來自己家鬧。
其實在這件事上,小王也只有壹個沒有看管好物品的責任。魚有毒這個問題應該是賣家負責的,壹般賣河豚的時候賣家都會處理好再售賣,以防顧客吃到有毒的部位。這個賣家把沒處理好的河豚進行售賣,本身就是不負責的行為,所以要擔負壹定的責任。李大媽自己手腳不幹凈,偷別人的東西,犯了盜竊罪。她煮了有毒的魚給孫子吃,盡管是無心,但還是害死了壹條人命,理應擔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