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教育水平
1.本科及以上學歷(50分);
2.大專(含高職)(35分);
3.高中(含中等職業學校)(20分)。
第二,合法穩定的住所
1.在廣州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每1年積3分);
2.在廣州居住的累計年數:
(1)合法擁有住所(10分);申請人或申請人夫妻共同在從化區、增城區擁有自有產權住房的,加10分;
(2)合法租用住所或單位宿舍的,每1年積2分,最高10分;
3.申請人戶籍由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轉入本市其他行政區的,每1年加2分,最高10分;
第三,合法穩定就業
在廣州市就業(創業)並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社會醫療保險(含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每滿1年,每個險種積分為1分。
第四,年齡
1.18-30歲(30分);
2.31-40歲(15分);
3.41-45歲(10分)。
動詞 (verb的縮寫)證書
1.中級及以上職稱或技師及以上專業等級(30分);
2.初級職稱和職業等級為高級且事業單位服務技術等級為三級(20分);
3.中級職業水平,以及事業單位四級技術服務(10分);
4.從事與上述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相應的專業工作(10分)。
《廣州市積分入戶管理辦法》第四條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年齡不超過45周歲,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持有有效的《廣東省居住證》,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並繳納社會保險滿4年,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無犯罪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