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應當如實填寫《內地居民來往港澳通行證申請表》。請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以正楷填寫。
1.
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以身份證為準;
2.
拼音姓與名:以《新華字典》註音為依據:
3.
出生地和住所:以戶籍地為準;
4.
政治面貌:黨員、共青團員、群眾等。
5.
申請類別:首次申領通行證,掛鉤的是“港澳通行證”;
有壹個掛鉤“背書”的通行證。
6.
前往國家和地區:泰國、新加坡和馬來西亞、新加坡和馬來西亞、韓國、菲律賓、日本、澳大利亞等。
7.
出境簽註類型:跟團遊,通常“三個月壹次”跟團;
8.
家庭主要成員:填寫三代直系親屬:配偶(不需要離婚)、子女(在校學生,工作單位填寫學校名稱,然後標記“學生”)、父母(如果我未滿60歲,則需要填寫父母,如果我已經去世,則需要填寫“已故”)。
註意:如果身份證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與戶口本上的不壹致,請回戶口本所在地公安局辦理與戶口本上信息壹致的臨時身份證。
二、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1)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用A4紙將戶口本(個人頁)和身份證(首頁)復印在同壹頁上。
(2)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申請個人護照的區級以上副職幹部,須按幹部管理權限出具單位意見並加蓋主管部門公章(背面照片處、人事處填寫欄目)。(必要時,公安出入境管理機關可以向出具意見的單位進壹步核實情況。)
③兩張照片。(請申請人到公安機關指定拍照點拍照。)
照片要求:兩寸(48 mm× 33 mm)正面免冠半身光滑白底近期彩色照片,白發者必須使用淺藍色背景。穿著壹件深色外套。人像要求清晰。頭部寬度:21-24毫米;頭部長度:28-33毫米。頭部尺寸超過規定尺寸範圍且人像不清晰的照片將不予接受。
三、帶著上述資料到旅行社,由旅行社人員安排時間在公安部門見面辦理護照。
4.辦理簽發手續:壹般需要7到10個工作日;
註:1。
表格中的內容應如實填寫,如有虛假,壹切後果自負。
2.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請致電當地國際旅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