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菜譜大全網 - 美食燒烤 - 怎麽抓竹雞?

怎麽抓竹雞?

千萬不要抓竹雞,這個可以判刑。

法律依據如下:

刑法

第三百四十壹條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相關案例

近日,敘永縣人民法院環資庭公開開庭審理了壹起非法狩獵罪案件,被告人陶某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壹年。

2020年3月上旬,被告人陶某洪在家中閑坐耍手機,百無聊賴,就想著去老家樹林裏捕壹些野生動物來餵養打發時間,在未取得狩獵準許的情況下到敘永縣梘槽苗族鄉長秧村三社小地名“天堂灣”樹林內安放樹套,抓捕了1只野生鳥類飼養在家中。

2021年1月27日下午16時30分,敘永縣公安局分水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陶某洪家中院壩裏有壹只類似竹雞的野生動物,民警隨即口頭傳喚陶某洪至派出所進壹步調查。到派出所後,陶某洪對自己於2020年3月在敘永縣梘槽鄉長秧村三社小地名天堂灣林內(禁獵區),使用獵捕工具“樹套”(禁獵工具),捕獲竹雞並將其餵養在家中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經鑒定該鳥為灰胸竹雞,系國家“三有”保護動物。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陶某洪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用工具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被告人陶某洪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陶某洪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在值班律師見證下已簽訂認罪認罰具結書,可以依法從寬處理。敘永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陶某洪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壹年。扣押在案的灰胸竹雞壹只、樹套十副,予以沒收,由敘永縣公安局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