淤泥、沼澤土、泥炭土、凍土、有機土和生活垃圾土等不宜用作路基填料。
天然強度低、壓縮性高、透水性低的淤泥、淤泥質土和壹般粘土統稱為軟土。軟土路基的主要破壞形式是過度沈降引起的路基開裂和破壞。在大荷載作用下,地基易發生整體剪切、局部剪切或貫通破壞,造成路面沈降和路基失穩;由於孔隙水壓力超載(來不及消散)和過大的剪切變形,路基邊坡會失穩。
軟土地基處理的施工方法有幾十種,常見的處理方法有表面處理法、換填法、強夯法、豎向排水固結法等。可采取換土、拋石擠淤、砂墊層換填、反壓護道、砂樁、粉噴樁、塑料排水板、土工布等具體處理措施。
正式進行路基壓實時,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做試驗段,以獲取路基或基層施工的相關技術參數。
土質路基壓實質量檢驗:
1,主要檢查每層的壓實度和彎沈值,不符合質量標準的要采取措施進行改善。
2、路床應平整堅實,無明顯的輪跡、翻漿、波浪、脫皮等現象。
3、路堤邊坡應密實、穩定、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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