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教育部直屬、中央直接管理的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重點建設水平。
吉林大學位於吉林省省會長春,教育部直屬、中央直接管理的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雙壹流”、“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入選珠峰計劃、2011計劃、111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學之壹。
吉林大學始建於1946年,1952年經院系調整成為建國後中國***產黨親手創建的第壹所綜合性大學,1960年被國務院列為國家重點大學。2000年,原吉林大學、吉林工業大學、白求恩醫科大學、長春科技大學、長春郵電學院合並組建新吉林大學。2004年,原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需大學轉隸並入。
擴展資料:
吉林大學的相關情況:
1、2002年1月13日,珠海市與吉林大學簽訂《珠海市人民政府、吉林大學合作建設吉林大學珠海校區協議書》,建立吉林大學珠海校區。
2、2004年8月29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需大學番號撤銷。吉林大學與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需大學合並,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需大學更名為吉林大學和平分校,相對獨立辦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015年4月10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來訪吉林大學,視察了化學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學生就業創業指導與服務中心。稱贊吉林大學為國家和區域發展做出的重大貢獻,並祝願吉大未來更美好。7月31日,吉林大學入選首批全國高校實踐育人創新創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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