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網商家嚴審核 外賣上門如進店——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負責人解讀《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三大亮點:
壹,美食上門如進店 線下須有實體店
辦法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並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並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主體業態、經營項目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超範圍經營。
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審查,保證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等許可信息真實。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區內加工食品,不得將訂單委托其他食品經營者加工制作。網絡銷售的餐飲食品應當與實體店銷售的餐飲食品質量安全保持壹致。
二,機構人員要配備 投訴途徑要公開
辦法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設置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每年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審查登記、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制止及報告、嚴重違法行為平臺服務停止、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制度,並在網絡平臺上公開相關制度。
三,“外賣小哥”懂規範 平臺不當“甩手掌櫃”
辦法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對送餐人員的食品安全培訓和管理。
送餐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使用安全、無害的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潔,並定期進行清洗消毒。送餐人員應當核對配送食品,保證配送過程食品不受汙染。
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自建網站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履行記錄義務,如實記錄網絡訂餐的訂單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稱、下單時間、送餐人員、送達時間以及收貨地址,信息保存時間不得少於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