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招生試點學校要加強對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的領導,做到測試要求明確、測試程序嚴格、測試結果公正。測試標準的制定即要體現不同類型藝術人才的培養規律,又要考慮招收藝術特長生對學校推進素質教育的引導作用。要根據考生報考情況,合理確定測試合格比例和優秀率。
法律依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的通知》
壹、2005年清華大學等53所普通高等學校可面向全國開展招收藝術特長生試點工作,其他普通高等學校暫不參加試點。
二、招生試點學校要加強對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的領導,做到測試要求明確、測試程序嚴格、測試結果公正。測試標準的制定即要體現不同類型藝術人才的培養規律,又要考慮招收藝術特長生對學校推進素質教育的引導作用。要根據考生報考情況,合理確定測試合格比例和優秀率。
三、招生試點學校和招生管理部門要健全並加強招生信息公示制度。
招生試點學校要將測試科目、時間、地點、選拔人數,錄取辦法等通過招生簡章向社會公布。經測試合格的入選考生名單,要按照規定格式報送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備案,未按要求報送備案的視為其自行放棄2005年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藝術特長生的招生資格。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須在3月底前將各招生試點學校報送的入選考生名單整理匯總後報我部(高校學生司)備案。我部將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對入選考生進行集中公示。錄取結束後,各招生試點學校要按照規定格式將本校藝術特長生錄取名單報我部(高校學生司)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