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外國人需暫住證及復印件)。
2、經營場所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及復印件。
3.兩張壹寸免冠彩色照片。
4、如果是國有、集體企業下崗職工、貧困戶。您還需要攜帶失業證、失業人員優待證、特困證及其復印件,以便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減免管理費的優惠政策。
5、從事食品、化妝品等特殊行業的,還需準備健康證明及復印件(涉及前置審批行業的需提供審批意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化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