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永明出生在晉城南門村,家裏有兩個哥哥和壹個姐姐。從小張永明就很孤僻,總是沈默寡言,所以基本沒有朋友。永的母親很暴力,二媳婦濫用兩人關系,建議他喝酒殺人賣酒,但未證實1980的二哥永明用鋤頭打對方頭部,差點把對方整個頭都鋤了。家裏同時出了兩個殺人犯,鄰居們說起張家都很害怕。母親和哥哥的暴力行為似乎為張先生後來犯下的可怕罪行提供了壹種可能的解釋。
很多年了,村子裏壹直沒有發現屍體,但是有些人失蹤了,大多是青少年。2012年,壹個叫韓的大學生在這裏失蹤了。家人報警後,警察來了,村民立即通知了警方。這些年來,村裏已經有20多人失蹤了,這讓警方很吃驚。
瘋狂張永明挑年輕人下手。他把這些人騙到房子裏,然後在他們放松警惕的時候殺了他們。之後,他把它們切成骨頭,埋在菜地裏。他用了20多雙眼睛來泡酒。剩下的肉被他腌成了鹹肉,剩下的壹部分被他的大狗吃了。20多個年輕人把屍體肢解,挑出肉,自己吃了。把不能吃的肉當鴕鳥肉賣了,很殘忍!
專案組經過反復偵查,最終確認張永明有重大作案嫌疑,決定立即對其住所進行搜查。果然,在張永明家的冰箱裏,民警發現了5個大塑料桶,裏面裝著各種人體組織。警方還發現了幾個裝有受害者衣服和文件的袋子。更重要的是,警方在他的臥室裏發現了幾塊金屬,上面有人肉組織。這真是“食人”啊!
張永明被送上法庭受審,現場受害者家屬感慨萬千,就是要讓他付出生命的代價。張永明從未向父母道歉。他看起來漠不關心。他的眼裏滿是對生活的冷漠。當被法官詢問時,他平靜地說:“我不知道是什麽讓我變成這樣,但好像第壹次之後,我就停不下來了。”2012年7月28日,張永明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責令賠償22名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