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業的產品出口到美加,應申請加入統壹編碼委員會(UCC)並使用UPC碼;如果產品出口到美加以外的國家和地區,應申請EAN國際的用戶資格,使用EAN代碼;如果使用EAN代碼的企業有產品出口到美國或加拿大,應重新申請UPC代碼;申請程序如下:
1.申請企業向“分中心”或“中心”指定的當地標準化組織索取並預填申請表。
2.“分中心”或“中心”指定的地方標準化機構對申請企業進行初審,“中心”審核後統壹填寫正式的英文申請表。
3.根據收費通知,申請企業將UCC會費和EAN使用費(外匯)、國際郵電費和系統維護費直接發送至中心,中心將申請表和會費(使用費)統壹收至RCC或EAN。
4.由“分中心”或標準化組織將UCC或EAN批準並分配給申請企業的法定企業代碼(制造商)號通知該企業。
5.企業接到通知後,應及時對產品進行編碼,填寫《帶條碼標誌產品目錄》和《條碼膠片訂購單》,並按規定繳納制作費,“中心”統壹制作膠片。
6.企業拿到膠片後,要先把樣品打印出來,送到“中心”進行質檢。合格後才能大批量印刷。
“中心”規定,企業不得擅自使用外商提供的條碼,不得加入其他編碼組織。已取得條碼使用權的企業不得將使用權轉讓給他人,凡侵犯他人條碼所有權的行為,將按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