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Bryan Adams 1991年,影片《羅賓漢》的成功也使壹
位搖滾歌星從此廣為人知,他就是布萊恩·亞當斯。影片的主題曲“Everything I Do,I Do It for you”成了壹首紅極壹時的流行金曲,而MTV中布萊恩·亞當斯手抱電吉
它在森林中演唱的形象也從此深入人心。“Everything I Do,I Do It For You”推出後,在美國的單曲排行榜上連續七周居第壹,並在15 周內就創造了300萬張的巨額銷
量。而其所在專輯,《喚醒鄰居》(Waking Up The Neighbors)也獲得了十分出色的成績。
布萊恩·亞當斯於1959年11月5 日生於加拿大的安大略省,1980年他推出了自己的首張專輯《布萊恩·亞當斯》(《Bryan Adams》),雖然反映平平,卻也開始引起了壹些人的註意。1984年他的第四張專輯《粗心大意》(《Reckless》)獲得了不錯的成績, 但他卻仍未成名, 直到1991年那首“Everything I Do, I Do It For You”推出之後,他才成為壹個真正的國際巨星。布萊恩·亞當斯的流行搖滾風格和他那富於情感魅力的演唱為他贏得了無數的歌迷。而在“Everything I Do,I Do It For You”成為壹首流行金曲之後,布萊恩·亞當斯也仿佛找到感覺。這之後,他又推出了“All For Love”,“Have You Every Rally Loved A Woman”等歌曲,繼續了他的抒情歌曲路線,並且壹首比壹首流行,其中“All For Love
”壹曲與 Rodsteward,Sting合作,三大巨星各具風格,交相輝映。1996年,布萊恩·亞當斯又推出了專輯《18 Till I Die》。在這張專輯中,既有著眾多美妙動人的慢板抒情歌曲,也有著相當不錯的快歌。布萊恩·亞當斯壹如既往地保持著他那流行+ 搖滾的音樂風格,其專輯也同樣受到廣大歌迷的歡迎。對於喜愛布萊恩·亞當斯的歌迷們來說,這張《18 Till I Die》稱得上是他最值得收藏的壹張專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