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標誌是由權威機構認證的用於綠色食品上的特定標誌,以區別於普通食品。該標識已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國家商標局註冊為中國首個證明商標,受法律保護。綠色食品標誌管理是指根據綠色食品標誌證明商標的特定法律屬性,通過標誌商標的使用許可來衡量企業的生產工藝和產品質量是否符合特定的綠色食品標準,監督符合標準的企業嚴格執行綠色食品生產操作規程和正確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過程。?依法管理綠色食品的機構是農業部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根據《無公害農產品管理辦法》(令號農業部、質檢總局12),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分為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由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進行產品認證,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的產品可以申請產品認證。無公害農產品的定位是保證基本安全,滿足大眾消費。
有機食品是指按照國際有機農業生產要求和相應標準進行生產加工的有機農業生產體系,即原料生產和產品加工中不使用化肥、農藥、生長激素、化學添加劑、化學色素、防腐劑等化學物質,不使用基因工程技術。以及獨立有機食品認證機構認證的所有農副產品,包括糧食、蔬菜、水果、乳制品、畜禽產品、蜂蜜、水產品、香料等。
有機食品與其他食品的顯著區別在於,有機食品的生產加工過程中嚴格禁止使用農藥、化肥、激素等合成物質,而壹般食品的生產加工過程中允許有限使用這些物質。同時,有機食品也有其基本的質量要求:原料來源不受任何汙染,生產過程中不使用化學合成的農藥、化肥、除草劑和生長素,加工過程中不使用化學合成的食品防腐劑、添加劑、人工色素和用有機溶劑提取,儲運過程中不能被有害化學物質汙染,必須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法和食品行業質量標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