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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樹最新政府補償標準

果樹補償標準根據果樹的類別和樹齡逐年提高。比如櫻桃樹8-20年,每棵補償1500-2000元。各地標準不壹,建議咨詢當地國土局。占用鄉村林木補償標準

1,農村的白沙樹、槐樹、柳樹1-4年每畝5000元,512年每畝18000元。13-20年是每畝30000元。

2.農房前後成熟林木每株150元。農村果樹補償標準

1,培育期(1-5年)每棵蘋果樹平均補償150-220元;第壹個結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果實腐爛期超過26年的每株平均補償900元。2.梨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棵梨樹補償45-120元;第壹結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果實衰退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3.桃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第壹個結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果實腐爛期超過21年時,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4.葡萄樹栽培期間(1-2年),平均每棵葡萄樹補償30-55元;第壹個結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40-150元;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30元;果實衰退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90元。

5.棗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第壹個結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50-120元;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520-130元;果實腐爛期超過31年時,平均每株補償680元。6.杏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第壹個結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果實腐爛期超過36年的每株平均補償980元。

7.板栗栽培期間(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第壹個結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果實腐爛期超過36年的每株平均補償860元。

8.雜果樹在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第壹結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果實衰退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農村征地程序告知征地情況,在依法審批前,國土資源部門會將征地使用位置、補償標準等書面告知農村集體和農民。被告知後,所有農民在被征收土地上搶種、種植、建附著物,壹律不予補償。具體收取標準以當地政府部門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