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狗”的制作非常簡單,就是在面包中間夾壹根香腸,香腸上附著壹些調料,呈圓柱形。《熱狗》中的香腸是香腸的壹種。它的肉不是狗肉,而是西方人喜歡的牛肉、雞肉或豬肉。既然不是狗肉做的,跟狗也沒關系,為什麽還要有人點熱狗?關於它的起源有兩種說法。
第壹種說法基於《不知名的美國名人》壹書。1904年,美國Fuckwenger第壹次在聖路易斯出售法蘭克福風味的培根香腸。因為沒有經濟來源,他買不起銀餐具給顧客盛香腸,吃飯的顧客也用手抓不住。手術中出現了這個問題,福克·溫格非常著急。起初,他采取的方法是每個顧客都要有壹副手套,以防燙手和油汙。但食客往往吃完就把手套拿走;回收手套清洗起來也很費力和昂貴。我們做什麽呢他終於想出了壹個辦法。他把面包縱向切開,把香腸放在中間。顧客的手不熱,但裏面還是熱的。它和面包壹起吃有壹種特殊的味道。從那以後,這種食物就流行起來了。後來,它有了壹個好聽的名字“熱狗”。之所以用狗做名字,大概和美國人愛狗的時尚有關。
第二個論點與壹位著名畫家的畫有關。據說1901年的壹天,美國著名畫家泰格·戈爾根(Tiger Gorgan)去紐約的壹個棒球場畫畫。會場裏有很多賣香腸的小販。他們手裏拿著1種當時似乎很流行的紅狗香腸,喊著“臘腸香腸,又香又辣!”那天,畫家久久沒有畫出壹幅滿意的畫。他非常沮喪,但他受到喊聲的啟發,畫了壹幅漫畫:壹條狂吠的狗香腸躺在熱氣騰騰的面包裏。畫家畫完以後,準備給它起個名字,但是不知道當地的“臘腸”這個詞怎麽寫,就隨便寫了“熱狗”。因為這幅畫技法非常嫻熟,畫家也很有名氣,所以受到人們的喜愛,也就有了“熱狗”這個詞的稱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