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惦記著陪嫁房,證明這壹家只是為了房子才結婚。真是如此就應該要離婚,該屬於自己的財產全部爭取回來。要還考慮再嫁就不要孩子撫養權,估計這婆婆也不會讓兒媳帶走兒子。
01、壹直都不提倡未婚先孕,這會讓壹個女人很被動現在的人基本都是婚前同居,不會等到結婚後才和女孩發生關系。壹旦小年輕沒有做好防範措施,就只有未婚先孕這條路走。女人最不理智的地方就是這個,明知道先懷孕後結婚會降低自己身價,都不會在同居時候保護自己。小蓉就是其中壹個例子,和大學男友實習期間同居。兩個人都沒有結婚打算就意外懷孕,害得女孩父母逼於無奈只能找出家長商量結婚事宜。這個時候他們已經沒有提出彩禮的要求,甚至房子都是自己買給女兒當嫁妝。女方父母態度被婆婆看在眼裏,所以才有後來的算計,要求兒媳把房子賣了,算是借錢給她店鋪做周轉,明面說會還錢,小蓉要是真信她的話,估計錢借出去壹分錢都不會還。
02、陪嫁房屬於婚前女方父母出資購買,只有她和父母才有處理權再者,兒媳婦不是非要尊重婆婆決定。這是牽扯到娘家給買的房子,不是單純小蓉想賣就能賣。她還得征求父母意見,婆婆慫恿她賣房無非就是想得到壹半的份額。假如這房子100萬,她肯定會讓那不爭氣兒子爭取要五十萬。要知道小蓉丈夫也是壹個打工人,工資只能養活他自己。小蓉嫁進來之後壹分錢都沒有問過丈夫要,包括生孩子的錢都是娘家人出。壹家人都愛算計,讓小蓉看透了這家人的嘴臉。之後無論婆婆耍什麽心計,她都無動於衷。只是恐怕以後的日子都會被婆婆找借口刁難!
03、與其在這個家庭和算計的婆婆過日子,索性離婚開始新人生更好對於她這種處境,我個人覺得離婚對她來說是好事。趁兒子年齡小不懂事,離婚對他影響不大。反正丈夫也不上進,下班只會打遊戲。再加上壹個時刻惦記著兒媳房子的婆婆,這個家不是壹般人能呆得下去。除非小蓉非常強勢,能夠和婆婆直接叫板,否則只會壹直被她欺負。那還不如早點離婚更好,趁年輕又有壹套房子,還能再找壹個男人再婚。沒有必要忍氣吞聲留在只有算計的家庭,這個婆婆永遠只記得錢,不會真心對兒媳好。壹旦小蓉把房子賣了,她就會把兒媳當保姆用,現在對兒媳客氣是要圖她房子。這就是未婚先孕付出的代價,但凡理智壹點都不至於搞得這麽狼狽。